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一、按照卫生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与年度计划开展工作。
二、各监测点需获取准确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包括0—4岁儿童名册、儿童死亡报告卡、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控制表等资料。
三、对辖区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监测点需上门详细了解儿童出生、治疗、死亡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对于医疗机构发生的个案,由经治医师填写死亡个案卡,并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四、执照《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各监测点应严格遵照质控频次、范围进行监测质量控制调查,发现有漏报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各监测点应全面掌握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动态变化、主要死因变化,并提出和制订改善儿童保健服务的新对策。
六、积极配合各级进行的质量控制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