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中间品树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间品树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45
版本号:01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3、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
4、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5、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6、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7、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8、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