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灰场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保证贮灰场的运行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我厂的下列单位及人员必须通晓本制度:
1、生产厂长、总工、付总工程师
2、 安监部长及专业工程师
3、 生产部长、环境保护及有关专业工程师
4、 检修部、除灰车间
5、 值长
6、 除灰车间正、付主任、专工、安全员、检修班长
7、 灰场、灰渣泵房值班员
二、 运行中灰场的检查维护
1、排放指标:
(1)对大气及周围地面:无飞灰污染。
(2)渗透水指标:对地下水体及土壤无污染。
2、巡回检查制度:
(1)每班要检查堤坝上排灰管是否漏泄,支架是否正常,灰管出口处有无冲刷堤坝现象,对泄漏管路应及时报请厂部处理。
(2)每班要检查堤坝外表有无湿片,管涌、坍坡、裂缝、冲刷、风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做处理。
(3)每日应检查溢流井排放情况及灰场水位。
(4)灰场有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灰场的交通道路应畅通,并预备必要的工器具。
(6)灰场值班员对灰场运行情况应做好记录。
3、日常管理:
(1)灰管运行中要备用管路,并宜于在坝前排灰。
(2)溢流井周围水深应>500mm,为保证溢流水质合格,要及时堵眼或下闸板。
(3)分层筑坝的灰场,在初级坝运行时,坝前水深可按设计规定控制,但蓄水过程中注意检查坝体有无异常情况。
4、防洪、防汛等应急管理
(1)当灰坝发生险情,威胁坝体安全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采取降低水位、增大排量并做好下游安排工作。险情严重时,可停止灰场的运行,以免扩大灾害。
(2)有地震预报时,要考虑及时采取降低水位,扩大滩长度的安全措施,或采取灰场分割轮换运行的措施。
(3)雨季汛期应做好防洪抢险的一切准备,对坝体和排水系统应加强检查,暴风雨期间,值班员应昼夜巡回检查。
(4)灰场运行终期阶段、使用完毕后应覆土造田并保持溢流水系统的完整,还要留有防洪库容及超高的余地。
(5)在洪水到来时,坝顶高于贮灰面按不小于一米控制,以确保安全。
5、贮灰场值班员应受过专门训练,其职责是监视灰场的正常运行和一切设施的完整,调节灰坝前排灰的工况,严格控制并调节灰场水位及溢流水质。
6、监视排水系统,控制运行水位:
初级坝运行终了和子坝运行过程中,坝前2.5倍坝高的宽度范围内,水深应按0.5米以下控制,并在一周内使坝前形成新的冲积坡,之后要继续保持水位、稳定三周以上,使在大部分时间中,坝前干滩长度大于坝高的2.5倍。要及时调节排水系统、杜绝跑灰水的污染事故。
7、沉降观测
应定期对坝体作沉降、水平变位观测。
对于已运行稳定的初级坝,每季度测量一次;对于新加高的子坝每隔15天测量一次,洪水期隔三天测一次,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次。对坝体内外浸润线的观测每月一次,洪水期、地震后应增加次。
三、 绿化、综合利用及环境管理
1、灰场周围要及时绿化造林、美化环境、保持水土、调节径流、以防止污染、坝坡上植草、禁止放牧。
2、灰场可搞综合利用,要按规划在终期运行的灰场表面实施土地复垦。在灰场采掘和利用时应加强管理。
3、在堤坝外由设计确定的宽度范围内,是堤坝的基础及外延,要加以保护。综合利用要科学、合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