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产品
1.1 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1.2 防护用具:漏电保护器。
1.3 架设用具:钢管、脚手架扣件。
2 施工现场用安全防护用具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2.1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经企业法人签字认可后,方可采购。各项目经理部不得擅自采购。
2.2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所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3 安全防护用品进场必须经现场安检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验收,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在现场使用。
3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实行不定期抽查检测制度。
现场安全机构和工地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或进行更换。
4 有关情况的处理。
4.1凡在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检测过程中发现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与备案时的生产厂家、品牌、数量、批号不符合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当场进行抽样封存,送至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可继续使用。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查封,严禁使用。
4.2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4.3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已到报废年限或破损、残缺不能满足其安全防护功能的,一律强行报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4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导致伤亡事故的属于非保险范围,不予办理赔付。
4.5 凡因采购,使用假冒、伪略安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4.6 项目部按照工作性质给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各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
4.7 项目部安全员对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不满足工作要求情况立即予以纠正。
4.8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事故生产的需要。
4.9 防护用品库房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
4.10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