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工作,适应生产需要,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配件的计划管理
1、每月15日由机电科召开一次配件会议,各单位的机电包机组长、设备管理员参加,并报下月配件需用计划。
2、凡全矿停产检修需要的配件,有关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
3、严格按机电科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置、发放,无机电科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4、要充分利用库房,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5、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的厂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确应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须在次日申请补充计划,否则对使用单位材料员处罚50元/次。
7、设备随机配件,机电科设备组交配件组,按装箱单查点入库上帐,并建立随及配件发放台帐
二、配件领用管理
1、全矿各采、掘、开、辅助队组在领用配件时,必须有专人带上队组主要负责人印章,到分配员处开具配件出库单,经有关考核单位加盖印章后,方可到配件库领取。
2、各生产、辅助队组因生产急需使用配件时,无论节假日必须经本单位主管、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到配件库办理使用手续,三天内办理正式出库手续(夜间使用配件经有关负责人电话通知保管员,第二天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3、所有配件出库超出500元的由机电科长审批,超出1000元的由机电科长、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出库;特殊情况需使用配件,必须经机电科长、分管矿长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4、所有配件出库必须根据各单位申请使用配件计划和本单位定额资金计划到分配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包括自制修复件)。
5、保管员在接到配件出库单时,要认真查对数量,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准发放,因生产急需必须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办理借用手续,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6、各用料单位要加强配件领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能按规定比例交旧的配件,要按丢失照价赔偿。
三、配件仓库管理
1、配件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货到后立即组织验收。对损坏的、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数量超缺的,应先口头通知有关主管人员,并尽快提出验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库管员要熟悉设备型号,配件属性,图号及主要规格,做到按机型、图号,规格入帐。对配件要精心保管,摆放整齐,通风涂油,防止氧化、锈蚀和绝缘老化变质。对不能上架的配件要上盖加垫,严禁拆套。要保证帐、卡、物奖金四对口。
3、严格执行配件分配领发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领发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四、自制配件:
1、机电科、机分厂要贯彻以“修配为主”的方针,要面向生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步扩大自制范围和修理项目,不断提高产品和修理质量。
2、机电科回收的废旧配件,能改制和复制的,一定要改制修复,以降低成本消耗,每月机电科给机分厂下达修复计划。
3、凡经机分厂改制和修复的旧配件,按机分厂计件工资考核。
4、经机分厂改制修复的旧配件,按原价的40%向队组发放,但不二次进行矿成本,此费用可冲销机分厂材料费用和配件费用。
五、废旧配件报废、修复管理
1、严格按霍煤供字[2002]27号文件《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废旧物资回收按规定品种回收比例执行。
2、大力开展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是降低消耗,节约资金的重要措施之一。机分厂应加强领导,发动职工,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喷、镀、焊、铆、镶、补、胀、缩、改、粘、接、配”十二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降价配件成本。
3、所有液压配件交回后,保管员必须开具回收配件验收单,并交机分厂液压修理组修复,胶管交胶管组。
4、各领用配件单位在领取配件后,五天后必须交回废旧配件,否则按100%进行丢失赔偿。
5、机电科要加强配件的动态管理和使用过程管理,经常深入井下对配件的投入、回收进行跟踪调查和规范管理,凡发现虚报冒领,野蛮拆装造成损坏或跑、冒、滴、漏现象,要视情节轻重给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6、要建立健全回收配件管理台帐,实行正规票据出、入库管理,回收物资专库保管,分品种存放,专人负责,月末出具正规余额表。
六、考核办法:
1、风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2、各单位严格按指标控制配件费用,超耗100%处罚。
3、机电科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企管财务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