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电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配电运行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配电房高、低压设备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小区内配电房高、低压设备、变压器等。
3、工作程序
3.1 每班必须清洁值班室、配电室环境,每班对高压环网柜巡视两次。
3.2 春冬季对变压器每二小时巡视一次,夏秋季每一小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配电房值班记录表》内。
3.3 每小时对低压配电柜巡视一次,记录设备运行数据,同时检查运行情况。
3.4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班长,并在维修人员协同下排除异常。
3.5交接班要求
3.5.1 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
3.5.2 认真查看上一班的工作记录。
3.5.3 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并在接班记录上签名。
3.6有下列情况的,不准交接班:
3.6.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接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室不清洁。
3.6.2 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3.6.3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3.6.4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3.7安全操作工作规程
3.7.1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供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7.2 配电柜进行检修时,应填写《配电柜检修工作票》,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3.7.3 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在断开的开关闸把柄上悬挂'禁止合闸'告示牌。
3.7.4 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并戴绝缘手套、
工作帽、工作衣、穿绝缘鞋及确认安全才可进行。
3.7.5 自动安全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后时,应先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十先试送电一次。
3.7.6 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3.7.7 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3.7.8 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及戴工作帽。
3.7.9 供电发生突然停电时,应立即联系供电有关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