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安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安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适用消防控制中心)
1.安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由弱电工程人员负责日常维保,监控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2.保持机房内5℃-40℃环境温度,并设置温度计量装置进行监测。
3.除有关领导检查工作以及与本部门日常活动有关事宜的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中心,若因各种原因进入控制中心,应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重点部位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来访人员在控制中心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宠物.使用后的雨具或身体外部附有水渍/源以及灰尘或其它可能损坏防静电设施.污染控制中心环境的物质以及未成年.精神病.酒后人员不得进入控制中心。
5.进入控制中心前应关闭大功率无线电器和有关设备。
6.除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控制中心进行参观.摄录像等活动。
7.控制中心及保安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控制中心,并遵守上述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