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区煤质管理制度
一、成立煤质管理机构,由队长、书记亲自负责。
二、跟班副队长、小队长、调车员、放煤工、验收员、翻煤司机等责任人员要从本岗位职责要求出发,对所辖区域的煤质管理现场把关,井底调车员要将煤、矸车分开,翻煤司机要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将矸石及煤、矸混装车放入煤库内。
三、清车工要加强责任心,清理矿车时,车内杂物严禁清入煤库,井上清车工要对下井车辆严格检查,有杂物车严禁下井。
四、大巷清理工所清杂物要装入专车,并做好标记,严禁将杂物装入煤车。
五、加强煤质检查力度,对违犯煤质管理规定人和事组织分析,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各工作区域内所有杂物,必须放入杂物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