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房屋管理制度
小区(大厦)房屋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二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 、每日巡查 1 次小区(大厦)房屋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四 、各物业处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所管物业项目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五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