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易耗品一般指的是单价偏低、容易消耗或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对易耗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保证教学需要、防止积压浪费的原则。
一.购置时,需要事先拟订经费计划(包括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需用时间等),报各系(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采购人员根据申请计划购回的物品,经使用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保管。入库后,应当建易耗品帐目。
三.对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门别类保管,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更要严格管理。
四.使用人员应按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做好登记,做到进、出帐相符(填写领料单)每学年度设备管理人员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报明细帐。
五.凡不能回收的耗材必须注明使用去向,并上报库房。任何人不能将耗材用于私人目的,或带出实验室。
六.对易耗品应做好详细的登记(见附表一)并在年底盘库填写报表(见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