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施工工地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我项目部特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保管制度》。
1.建立专用库房,将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专库保管,分类分库存放,指定专人保管。
2.挥发性油料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消防器材。
3.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定期对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材料的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库房所设置的mf24型干粉灭火器保证有效。
4.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发放要有专人,要经过安全员批准方可发放。
5.技术人员或安全员必须对领用人进行各项安全技术及使用注意事项的交底。未进行交底的人,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材料。
6.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7.油毡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防止自燃。
8.专用库房保管员对库内材料进行建帐,作到收发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