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禁烟管理考核标准制度
场所禁烟管理考核标准
1、下列场所为无烟场所,禁止任何人吸烟和乱扔烟蒂:
(1)矿内所有会议室(包括基层单位的大小会议室)。
(2)特殊场所:档案室、调度室、通讯机房、液化气站、矿外车棚、主副井绞车房、矸石山车房、井口、洗煤厂集控室、灯房、井口仓库、食堂操作间、食堂餐厅、自助餐厅、供应科仓库(包括仓库大院)、木场、供应科油脂库、机电科油脂库、35kv变电所、工人村变电所、电视台演播室、播放机房、广播室、工业广场、矿东门外广场、所有水泥路面、矿及基层各单位办公楼走廊楼道、福利楼内。其他允许吸烟的地点,如办公室内、福利楼专用吸烟室等。
2、责任单位及处罚标准
(1)矿内所有非室内公共区域由保卫科负责管制巡查。其间,发现一名吸烟者或找到一个烟蒂,罚保卫科50元。保卫科稽查巡逻保安人员当场抓住一名吸烟或丢烟蒂者可罚款50元,其罚金全额拨给保卫科。
(2)福利楼、车棚、就餐中心等公共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由物业负责,发现发现一名吸烟者或找到一个烟蒂,罚物业公司相关责任单位50元。其场所工作人员抓住一名吸烟者可罚款50元,其罚金的80%奖励给相关查获人员,由物业公司一月兑现一次。
(3)矿办公楼主辅楼、采掘楼、安全文化广场、篮球场、保卫楼、福利楼、物业楼、辅助楼、通风大院、机电大院、皮带工区大院、仓库大院、压风机房大院、运搬工区大院、木场大院等区域实行楼(院)内和门前房后责任包保,范围以走廊中心线和门与门的中心点为界,谁的门前、院前楼后区域由谁负责。在责任区域发现一名吸烟者或一个烟蒂,罚责任单位50元。
(4)全矿所有大小会议室和相关特殊场所发现一名吸烟者或一个烟蒂,罚责任单位50元。会议室内若有人吸烟,除罚吸烟者每人50元外,另罚会议召集人50元。
(5)花坛区域内发现烟头的,按50元/只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外来客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罚主陪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