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府发[]39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集中精力打造新村聚居点,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村镇管理体系建设、村镇规划管理、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常规管理,土地执法管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1、实行平时督查与半年、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2、实行百分制考核机制,平时检查40分,半年和年终集中检查各30分。
3、逗硬奖惩;
①计奖办法:年全年按800-1000元进行计奖(其中:场镇规划区内的村(居)按1000元计奖,其余村按800元计奖年后按县委、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年终考核一次性计奖,检查得分在90-100分之间,按得分比例计奖,检查得分在100分的村(居)委,追加一倍的奖金,
②责任追究;实行半年和年终检查排名责任追究机制,半年检查排名后两位的村(居)委进行书面检讨,半年和年终连续排名居最后两位的,对村居委进行诫免谈话,半年年终检查排名连续三次后两位的村(居)委,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实行停职停薪处理。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全机制;各村(居)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府发[]39号文件精神建立村镇建设管理领导机制,把村镇建设纳入重点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稳定同等工作来机抓,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村镇长建设设管理水平。
2、集中选址、科学规划;村民聚居点选址一定要有利于村庄发展,实现村民宜居、宜憩、宜教、宜乐、环境优美,科学合理,村乐意接受的地点。
3、统一风格、集中打造;各村在村镇建设规划时一定要统一格局,程高、控制线、外观色彩、门面及房屋周围绿化、围栏、境观都必须实行统一模式建设。
4、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各村必须有专人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村镇办做好村镇建设的规划、建设、集中供地、水、电、路及排污管涵的安装协调工作,至始至终;从细节上抓起、从环节上抓实,确保新村居民点建设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