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方针,加强驾驶员管理,落实安全行车责任,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准驾资格:获取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a2以上驾驶证。
3.驾龄: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该车型5年以上驾龄,并且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
4.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驾驶的重大疾病。
5.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6.获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了解和掌握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
二、驾驶员准入所需材料:
1.一寸免冠彩照四张。
2.身份证、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检查身体回执单复印件各三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
4.驾驶证户籍所在交警大队出具的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证明一份。
5.高中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车主与驾驶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两份。
三、驾驶员准入办理程序:
1.公司对拟准入的驾驶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验,并按照准入条件规定进行审核;对未提供资料的准入条件进行查询审核。
2.公司对拟定准入驾驶员审核合格后,由拟定准入驾驶员填写《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公司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
3.公司将《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及所需资料整理报至安技部,安技部对资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培训、考核事宜。
4.安技部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及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规程等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
5.由安技部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人员签字认可。
6.经营者与考核合格的拟准入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需三个月以上),合同述明经营者收取聘用驾驶员安全保证押金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在合同上签字认可。
7.安技部对经本条第4、5款考核合格的并提供了聘用合同的拟准入驾驶员下达准入通知书,办理上岗证,并将资料、考核结果归纳入档。
8.公司对批准准入的驾驶员进行注册登记,整理相关资料归档。
四、对进入公司的复员、转业军人以及从其它单位调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必须按新入户驾驶员准入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