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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准确、详细掌握职工信息、安全状况,更好地排查出安全管理的重点人员,不断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同时为职工评先、职务晋升及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全矿职工安全档案,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 经管科每月分单位向安检科提供全矿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变更的要注明),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工种等。
第三条 安检科统一制定员工安全档案格式,对全矿员工安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安检科在信息站建立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登记记录本,各级管理人员将日常查处的“三违”、隐患、不规范行为等情况在安检科信息站设立的记录本上进行详细登记,安检科把登记的问题纳入当天安全考核。
第五条 安检科每天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当天员工发生“三违”、隐患、不规范及处理情况。
第六条 安检科信息站根据在早调度会通过的处理决定,将员工出现的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等情况在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台账上分单位进行登记。
第七条 各单位、科室及时将专业检查、隐患排查及事故追查中有关员工安全档案所需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到安检科,以便统计建档,安检科及时完善修订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员工安全档案及相关资料由安检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版做好备份。档案建立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改、严禁弄虚作假。
第九条 需要向其他科室或单位提供有关员工安全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安检科科长同意,特殊情况需请示分管矿领导。
第十条 因员工安全档案管理不善,对员工利益或者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情况,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车矿字[202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2篇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管理职责
3.2.1 安全管理部
3.2.1.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生产厂、职能部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各生专业职能部室
3.2.2.1 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 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单位、部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 各生产单位、部门
3.2.3.1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公司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 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 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 安全综合管理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 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 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 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 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 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 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装备登记表;
3.3.1.11 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 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 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 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2.6 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 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 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 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 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 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 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 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3.3.5.1 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 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 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 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 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 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 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 其他有关记录。
3.3.7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 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 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 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 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 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 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 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 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 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 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 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 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 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 其他有关记录。
3.4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 各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 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时间为半年度一次。
3.4.6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3.4.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第4篇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2日
第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档案管理
1、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查出的事故隐患,填写隐患整改记录,送达需整改单位,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2、整改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按照隐患整改记录中规定的时间整改。
3、整改单位分析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防止隐患再次形成的措施。
4、整改完毕,由安全检查小组复检,不合格再重复以上程序,合格后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5、整改两次仍不合格,或当事人安全意识不强,无心整改,安检小组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将当事人调离该岗位或下岗学习。
6、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人及其签字。
第6篇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做到:
1.起重机械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b) 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c) 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起重机械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g) 产品订购、安装、改造及维修保养合同;
h) 设备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i)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2.每台起重机械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由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5.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起重机械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第7篇 丰南幼儿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镇南幼儿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幼儿园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幼儿园安全工作和对幼儿园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2、安全档案保存在幼儿园档案室,由专职人员管理。
3、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
4、档案人员应按安全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筛选,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5、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归档。
6、校外人员来校查阅安全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幼儿园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
7、校内人员借阅安全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8、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9、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第8篇 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第9篇 某项目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第10篇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11篇 二小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档案室材料的安全,档案实行集中存放,专人管理,闲人不得入内。
2、档案材料一般不借给个人及外传,需查阅者,须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且在室内进行。如需带出室外,还必须经本室负责人同意,方能借出,但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定时检查库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12篇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产权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已实行数字化扫描的权属档案由档案室负责人专人负责,认真保管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库房,严防遗失。
二、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临时保存的档案,业务经办人员进入库房须有档案管理专人陪同并进行登记。
三、档案管理人员非工作时间一般不准进入库房,在库房内不允许从事与库房管理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库房内吸烟、吃东西)。
四、进入库房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爆炸物等物品。
四、每日下班前,由库房管理人员切断电路,认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对库房应加强日常性安全维护,特别是门窗、开关。钥匙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六、消防设备设施应配备齐全,定期检查(由大厦后勤负责人负责)。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并时常观察库房内温度计的变化情况,随时注意通风,调节库房内的温湿度。
八、严格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霉、防光等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
九、每月由所主任牵头对库房实施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本制度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0**年八月一日
第13篇 某某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件档案的建立、更新、使用、保存管理。
3术语
3.1安全档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国家及社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主要职责
4.1凡是各单位在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及业务联系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文件材料、各类检测证书、报告、安全制度、教育试卷、工作记录、声像资料等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2生产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档案分级管理做出规定。
4.3各部门应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管理档案工作,保证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负责各自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4.4各部门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档案柜,落实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4.5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归档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类材料;负责收集建立职工各类职工健康体检材料的归档工作。
4.6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管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7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公司、各单位对收集的安全管理档案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5工作内容
5.1安全管理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经济类型、人数、生产规模、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员等。
5.1.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并标注清楚以下内容。
部门与车间、仓库等的位置、面积或重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设备的位置、型号、规格等;
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数量等;
主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
5.1.3公司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位一览表(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储存地点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5.1.4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联系方式、各类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数量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5.1.5公司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2.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3. 总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
4. 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5.1.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作业安全管理(动火、高空、受限空间、动力介质等)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通则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参观人员安全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电类、承压类)
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5.1.7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落实执行各类文件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5.1.8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月、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各方面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5.1.9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记录及总结。
5.1.10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5.1.11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5.1.12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内容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5.1.13“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有关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5.1.14安全防护设备(含职业健康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5.1.15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5.1.16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证。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17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
发生事故情况经过介绍。
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事故分析会记录。
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企业月度事故报表。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5.1.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5.2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5.2.1归档材料必须是总厂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5.2.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3归档时间
5.3.1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5.3.2各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5.4安全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5.5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5.6档案管理
5.6.1各单位安全管理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各自管理职责分类保存,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5.6.2安全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2—5年)、短期(2年以下)三种。
5.6.3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管理档案应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相关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5.6.4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5.7档案利用
5.7.1安全管理档案的利用,要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总厂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的指导、借鉴作用。
5.7.2公司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服务工作。
第14篇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第15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16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17篇 v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18篇 安全社区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安全社区的档案概念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搜集起来的,经过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照片、光盘、磁带等实物历史记录,以及电子文档、图片、影音视频等电子历史记录。它是我街安全社区创建以来各项工作的真实反映,是做好今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街道机关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着节约资源、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实物档案均由相关责任部门自行保管,电子档案除本部门保管外,需备份一份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保存。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和任务
第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管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社区档案。
第五条 该档案管理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政治上可靠,能够胜任本工作。且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以保证档案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 归档文件整理制度
第七条 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八条 接收、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地反映工作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档案材料的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载体材料要有利于长期保存。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并按照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
第九条 文书档案实行随时办随时归档。录音、录像、照片、底片等档案应及时编写说明(单位、时间、内容、地点、摄影、录音、录像等)后进行归档。
第四章 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上传送的文件。
第十一条 归档的电子文件是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必须纳入档案管理的范畴。
第十二条 电子文件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的方式,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文件进行管理,坚持前端控制与全程管理的原则,即收发、鉴定、归档各环节统一。
第十三条 为维护电子数据的安全,每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要备份处理,若有条件可刻录成光盘,异地保存。
第五章 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四条 建立档案的登记台帐,及时记载档案的收进、移出等变动情况,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五条 对破损、褪变和载体材料不宜长期保存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复、抢救。声像档案要做好防磁、防老化、防粘结等工作。
第十六条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管和科学保护等工作。
第十七条 档案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好档案的清点、移交手续。
第六章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八条 不断加强档案的保密观念,认真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法》。
第十九条 秘密以上的档案,必须妥善加以保管,如需借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 严禁携带档案进出公共场所。因公外出携带档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守档案机密,查阅档案者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而摘抄或复印的档案材料,必须妥善加以保管,使用完毕立即归还。
第七章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存期满的档案,3-5年鉴定1次,销毁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二十四条 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指定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鉴定工作意见。在主管领导组织下,直接地、逐件(卷)地、准确判定档案的价值;鉴定结束后,经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批复同意销毁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五条 拟销毁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时,要2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六条 已销毁的档案,应从原案卷目录和有关检索工具中除去或加以注明。
第二十七条 经鉴定后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或文件材料,应视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鉴定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即鉴定工作的组织安排、报告、销毁清册等归档为长期保存。
第八章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第二十九条 凡借阅、利用档案者,必须逐项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三十条 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档案,不得转借、遗失、拆卷和损毁档案。严禁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圈点、白抹、涂改、污损。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
第三十一条 若借阅本部门以外的档案材料,须经双方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对借出后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逐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处理。
第九章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档案法》,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相关科室档案的收集工作。
3、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对各类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
5、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等参考材料。
7、严格执行保密、 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服务。
第十章 档案收集内容
(1)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目标、计划等相关文件;
(2)安全促进项目计划、方案;
(3)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的驻地单位基本信息;
(5)各种队伍建设等文件;
(6)各类创建活动记录;
(7)事故与伤害原始记录;
(8)安全检查、监测与监督的记录等。
第19篇 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第20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行政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 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 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 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统 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 应层次分明, 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 必须借阅手续, 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 不得丢失、 损坏、 涂改, 要如期归还, 到期不能归还者, 要说明情况, 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 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 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6、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