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从事井下工作三年以上,且身体符合要求;
(2)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2、日常管理:
(1)矿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岗位管理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规范操作。
(3)必须按工种所需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准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操作。
(4)矿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跟踪管理,及时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决不允许在工作中违章操作。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因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必须追查处理,若造成较严重的事故,取消其特种作业工种岗位。
3、培训与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矿和上级别求及时参加培训,凡不参加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不得再安排工作。经复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