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计量档案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做好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工作的依据。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计量技术档案及计量原始记录由生产部统一保管。
2.1.1计量标准器档案资料,合格证书及强管器臭的检定档案。
2.1.2计量实施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
2.1.3计量管理系统图及计最人员清册。
2.2计量原始记录包括:
2.2.1全厂计量器具各种合帐。
2.2.2计量器具历史卡、检运、修理、校对等记录。
2.2.3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精密仪器等技术文件、说明书。
2.3技术资料包括:
2.3.1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
2.3.2专业手册和参考书籍。
2.3.3各种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样木、检定报告。
2.3.4计量人员外出学习带回的技术资料等。
2.4各类技术资料都要编号、建卡、登帐、分类合理存放。
2.5各类技术资料都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保管完善。
2.6技术资料借用时要办借用手续,并按期归还,对于全公司仅有的一木仪器说明书,只能就地借阅,不得带出。
2.7计量技术档案要求永久存放,计量原始记录存放期不少于一个检定周期。
第2篇 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 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 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 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 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 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 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 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 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 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 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 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