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保安巡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制度
广场保安巡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规范巡查工作,保障广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员的巡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队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3保安队员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领班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消防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租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队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4.4.2.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4.2.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4.4.2.3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4.2.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4.4.3.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4.4.3.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4.4.3.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4.3.4检查雨水管道是否通畅;
4.4.3.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4.4.4.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4.4.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4.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4.4.5.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4.5.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物管处进行协调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4.5.1.1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4.5.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4.5.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4.5.2.1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4.5.3.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4.5.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摩托车场:
4.5.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4.5.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4.5.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5.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投资广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保安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保安队主管解决。
4.9.2保安队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4.9.2.1属公共设施设施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2.2属物业公司其他处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4.9.2.3属租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租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保安队主管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保安队员工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保安队归档保存,保存期两
年。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