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对外树立公司形象,对内增强员工责任感,提高商户及顾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2、范围:保安交接班管理作业。
3、作业标准:
1)队长集合整队,清点岗位、人数,整理着装,传达工作任务,提出要求。
2)队长带队交接,队列行进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3)交接岗按照:交接岗时:队列行至岗位由队长下口令岗位交接,接班员出列,距交班员3――5步对正,相互敬礼,交班员右跨一步下站台,接班员齐步至站台,交接值班物品、岗位情况,双方交接清楚后并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名确认,交班员报告入列。
4)所有岗位依次交接后,队长带回集合点讲评当班值班情况。
4、交接制度:
1)、接岗队员在上班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穿好工作制服,整理好仪表、仪容,并提前15分钟到岗;
2)、接岗队员在接班前应仔细检查所管区的设备设施等完好情况,耐心听取交班队员交待有关当值的相关事宜,清点好警械、器材、岗位用品等后,由交接双方认可并在《保安部岗位交接登记本》、《保安值班岗位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后生效;
3)、由于接岗队员上岗前对所管区检查不仔细,接岗后才发现被盗案件或其它影响工作事故,当值队员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交岗队员疏忽大意未将有待处理的相关事项移交给接岗队员而引发的工作事故,交班队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5)、交接时,交接双方如果存在异议,必须立即报告队长,在问题没有解决前,交班队员不得离开岗位;
6)、无特殊情况,接岗人员不得故意拖延接岗时间,如接岗人员没有到岗,交岗队员必须坚守岗位;
7)、队长对各岗交接应进行抽查或亲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