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 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 )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 )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第2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后,方能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工作。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由设备组(电缆组)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 、开、机运、机电各队必须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各单位队长对本队区域内的电气防爆工作负领导责任。机电队(班)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发现电气设备失爆问题,各单位要按矿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3篇 x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后,方能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工作。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由设备组(电缆组)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 、开、机运、机电各队必须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各单位队长对本队区域内的电气防爆工作负领导责任。机电队(班)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发现电气设备失爆问题,各单位要按矿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责任人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