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源、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电器设备的线路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器安装规则和安全操作规定。全站的线路应根据工作季节的变化定期检查,认真维修。不用的线路、开关、插座等要及时拆除。
2、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发实施的《各类防火安全规则》,危险品仓库应安装防爆灯。
3、切实做好配电室的防火工作,由电工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做好检查配电房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记录。
4、使用电焊机必须离开易燃物2米以外,线路绝缘保持良好,用后必须把导线收好、放好。电瓶充电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5、电器周围要保持清洁、干净,不准堆放杂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与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通知电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线路、电器超负荷运行。
6、各保险闸门的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标准,禁止用其它多发丝代替。各部门、班组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后再离开。
7、非生产需要,一律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工具。凡是生产需要的烘箱、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工具,必须经站防火责任人同意。集体宿舍、招待所、各部门、班组及个人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电褥子。
第2篇 车站电源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站内现有电源、电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有力保障车站正常的生产需要,结合车站实际,特别定本制度予以检查落实。
一、车站内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属站行管科领导,维修保养、使用属维修工和取得专业培训的员工。
二、所属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配电室内的一、二次接线,设备的分布,结构性能、操作要求及维护保养知识和方法,熟悉负荷情况,负荷调整、电压调节措施。
三、遵守电力操作规程、作好与地区调度所的工作联系,正确执行各项操作,发现事故及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及时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监视站内的各种设备运行情况,按规定抄报各种运行数据,记录运行日志,定时巡视检查。
五、掌握安全用具和消防设备的使用及触电急救方法。
六、做好对设备的巡检、巡视工作,清除各种隐患,正确分析和判断故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做到保障有力。
七、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工具、仪表的仓储保管及登记使
用,提倡节约,修旧利废。
八、对用电使用部门做好日常的维护换件工作,保证全站用电的正常使用。
九、遵守车站制定的值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作好交接记录。
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