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一个企业的生产设备拥有量及其技术状况是衡量企业生产能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使企业的设备能够更好地为产品生产和经济活动服务,企业不仅仅应抓好设备的使用管理,更重要的是在使用前就应抓好设备的前期管理,才能为后续管理打下基础,才能真正地实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生产作业部下属设备动力科是公司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对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要求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2.2 公司设备的管理工作,也是全公司各级管理部门的共同任务和职责,它牵涉到领导的决策以及从购入到使用和更新,整个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各部门。因此公司负责主管生产和设备的副总除了加强对生产作业部的领导,经常督查设备动力科的工作之外,还应当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检查各部门对设备管理应履行的相关职责。
2.3 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为了实现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管理,各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3.设备规划决策管理规定
3.1 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 该项工作应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主持,总师办主任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措施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3.2 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要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3.3 设备的选择原则 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3.3.1 技术先进性;
3.3.2 设备的生产效率;
3.3.3 生产的产品质量;
3.3.4 耗能水平;
3.3.5安全环保性;
3.3.6 设备的适用性;
3.3.7 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3.3.8 设备的可靠性;
3.3.9 设备的维修性;
3.3.10 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4.设备初期管理规定
4.1 加强归口管理 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4.2 外购设备选型要求 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4.3 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 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改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账,逐项登记,与技改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4.4 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 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措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总经理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4.5 对重点关键设备的管理 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经理决策批准。进口设备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则由总师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讨论,总经理决策批准后实施。
5.自制设备的前期管理规定
5.1 管理职责要求 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师办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5.2 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 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经理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师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人账手续。
5.3 文件资料的管理 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共有以下内容:
5.3.1 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5.3.2 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5.3.3 配件、附件清单;
5.3.4 备件图册;
5.3.5 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5.3.6 精度检验单;
5.3.7 试车验证记录;
5.3.8 合格证;
5.3.9 费用结算表副本。
6.外购设备的前期管理规定
6.1 设备供应计划管理
6.1.1 全厂设备供应计划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设备科负责编制、平衡、下达和执行。
6.1.2 全厂基建设备供应的依据,必须是经过上级和总经理批准的基建计划项目和设计设备清单。
6.1.3 全厂技措、安措、环保、科研、基建、办公需用的设备计划,必须要有各单位的领导签字、盖章,由归口部门审核后,报设备科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6.1.4 需要试制或引进的设备,必须预先报总经理批准才能编人设备供应计划。
6.1.5 凡列入设备供应计划的每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必须齐全、准确,满足订货要求。
6.1.6 凡编制的设备供应计划,必须预先核对库存和外订的设备台账,应做到充分利用库存和合理储备。
6.1.7 设备科应于每年6月5日前布置下年度设备供应计划。各车间、部门必须于6月15日前报设备科归口汇总、审核,6月30日上报总经理审批。
6.1.8 设备供应以年度总经理审批的计划为主,平时不予受理,但事故性的临时急需设备,必须单项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并落实资金后交设备科办理,其购置金额一般不得超过10万元。
6.1.9 各单位在编制生产维护设备计划时,要充分利用库存,进行修、配、改、代,降低开支,防止造成积压。
6.2 标准设备订货管理
6.2.1 外协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计划执行。
6.2.2 订货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订,不订购过时、淘汰之产品。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安装使用需要,做到保质、保量、按时供应。
6.2.3 订货要比质比价、择优订货、认真选点、定点,建立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
6.2.4 订货合同规定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到站和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仔细填写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3 非标准设备订货管理
6.3.1 需要按设计图纸由制造厂专门制造的设备,统称非标准设备。
6.3.2 凡基建、技措、环保、维修需用的非标准设备订货的图纸、资料,必须通过审核签字无误,方允许安排计划订货。
6.3.3 负责审核和清理的图纸,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是:图面清晰,零部件制造图齐全,编写明确不乱,重量、材质牌号工艺尺寸、加工符号、技术要求齐备,装配图和零部件数量准确,不重、不漏。
6.3.4 订货合同必须标明合同号、名称、图号、数量、重量、交货时间、结算方式、运输要求、提供图纸份数,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3.5 订货应严格按计划执行,保质、保量、保证工程需要时间。
6.4 设备购入验收工作
6.4.1 外购设备到厂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装箱质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财务科和使用部门及时组织开箱验收。
6.42 新设备开箱时,由设备动力科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和各种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精度检验单、使用说明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设备动力科负责查询,并向有关单位联系索赔。
7.设备安装调试的规定 7.1 设备动力科要制订新设备安装方案,经主管科长审核同意后,组织新设备开箱、基础施工和安装技术准备,关键设备的安装方案要由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2 新设备安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基础验收合格后,组织设备出库、就位、安装、调试,必要时设备动力科可委托使用部门自行安装,设备动力科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7.3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使用车间、技术工艺科、质检科、安装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是:
7.3.1 制造厂出厂检验精度和项目检验精度;
7.3.2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试验;
7.3.3 电气控制状况;
7.3.4 液压装置状况;
7.3.5 安全防护2024装置和环保性能;
7.3.6 设备处理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7.3.7 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等。
7.4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设备精度检验记录、设备运转试验记录、设备切削试验记录、设备附件、工具明细表、随机备品配件人库单等,经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统一整理归档,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室负责保管。
8.附件
第2篇 设备的前期管理制度
1. 设备科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改造、自制专用设备以及技改项目的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特别是经济可行性分析等工作,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工作打基础。
2. 基建、改造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 )的设计要在设备科参与审查后,方能由技改实施。
3. 对进口设备,设备科会同工艺科、总师办和使用车间进行调研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设备科要提出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技术要求,维修备品配件,维修人员培训所需的技术资料,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需要。工艺科负责设备加工工艺审查和能力测算。使用车间负责操作便利和适用性审定。总师办负责整个方案审核。
4. 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的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提供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故障情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特别是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作好工作。
第3篇 企业投入使用前期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四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1、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nb
sp;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第十八条外购设备到厂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装箱质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财务科和使用部门及时组织开箱验收。
第十九条新设备开箱时,由设备动力科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和各种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精度检验单、使用说明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设备动力科负责查询,并向有关单位联系索赔。
第二十条设备动力科要制定新设备安装方案,经主管科长审核同意后,组织新设备开箱,做好基础施工和安装技术准备,关键设备的安装方案要由总工程师或技术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新设备安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基础验收合格后,组织设备出库、就位、安装、调试,必要时设备动力科可委托使用部门自行安装,设备动力科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使用车间、安全管理科、技术工艺科、质检科、安装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4篇 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条 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 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 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 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 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 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 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 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 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 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 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 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 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1、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第5篇 矿用设备器材前期管理制度
1、动力科、生产技术部、安监处、供应公司应根据矿上设备需求,做好设备选型、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和报废签字等工作,加强前期管理。
2、矿需要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动力部门提出增加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供应公司、财务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作出购置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环保节能,选购的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供应公司同各部门共同编制,经主管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设备到货后,应由供应公司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后使用, 暂时不用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5、动力部门、供应公司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全部图纸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交由资料室进行整理, 建档登记保管。
6、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要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后应由安装、使用、安监、生产技术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6篇 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第一步
设备前期管理l 目的 对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验收、保管、领用、安装、制作做出规定,确保设备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权限 4.l 总经理负责全公司设备选型、购置计划的审批。 4.2 生产主管经理负责全公司设备选型、购置计划的审核。 4.3 生产办负责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工作,并建立更新《设备台帐》。 4.4 机电车间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自制设备的制作。 4.5 各车间负责设备的领用。 5 工作程序 5.1 设备规划 生产主管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围绕公司经营方针、生产目标,进行设备规划。 5.2 设备选型 5.2.1 选型原则: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适用。 5.2.2 对大型、关键设备以及改扩建、新建项目的配套设备选型时,由主管生产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并报总经理批准。 5.2.3 一般生产设备,由生产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选型,并报生产经理审批。 5.2.4 专业设备选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办负责审核,并报生产经理批准。 5.3 设备购置 扩建、新建和技改项目的设备由生产办组织合同评审、签订合同,报主管生产经理审批,严格按合同执行。 5.4 设备进公司后由生产办组织验收,检查设备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是否齐全无误。 5.4.1 验收合格后的设备办理入库手续,由储运办保管。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做退回处理。 5.5 验收入库后生产办应尽快组织安装,以便在试用期内进行性能、相关指标考核。 5.6 公司自行制造的设备,由生产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指导,机电车间负责制作,生产办负责自制设备的质量验收。 5.7 设备安装及调试 5.7.1 生产办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机电车间负责实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5.7.2 设备安装前,生产办应组织设备安装的有关人员,学习掌握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工艺生产要求和安装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5.7.3 调试 5.7.3.1 设备安装竣工后,对大型关键设备由主管设备的生产经理确定调试验收小组。 5.7.3.2 一般设备由安装部门、设备使用部门、生产办组成设备调试验收小组。 5.7.3.3 设备的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5.7.3.4 验收合格后,移交设备使用部门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安装部门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办组织填写《设备安装和调试验收记录》,设备安装部门、生产办和设备使用部门填写确认意见。 5.7.3.5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安装部门必须把安装调试数据形成相应记录,并移交生产办,生产办在整理后,连同设备图纸及其原始资料一并交由总经办存档。生产办建立并更新《设备台帐》。 5.7.3.6 设备移交后,生产办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并下发到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5.8 每年12月,生产办协助经营办,对全公司设备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并就盘点结果,经营办及时对《固定资产盘点表》予以更新补充,盘点表由经营办存档。 6 相关记录 6.1 《设备安装和调试验收记录》 6.2 《设备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