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一)参加培训的审批手续
1.有培训文件、招生简章、通知等情况的由公司领导批示,提出培训意见,综合管理部按规定与有关单位磋商培训的重要性和参加培训的预选人员,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和报考。
2.凡是各单位要求参加外出培训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外出学习和报考手续。
3.长期外出培训人员(一年以上),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有关培训计划,按以上两项,办理外出学习的审批手续,未与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外出学习的手续。
4.短期外出培训,各单位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外出培训的,必须在上年末制定出外出培训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办理外出培训手续。对于计划外短期专项外出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参加学习的,须报综合管理部,经公司批准方能外出学习。
(二)参加培训及报考条件
凡要求参加培训及报考各类学习的人员,必须符合上级文件或招生简章规定的年龄、工龄、文化程度等条件要求,必须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决定需外出培训者;
2.须是公司的业务、技术骨干,所学专业必须与工作专业对口;
3.参加长期脱产培训者,必须已转正定级或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
(三)员工外出培训费用、假期等有关规定
1.凡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并已按上文的审批手续办理外出培训手续的人员,其报考、学习期间的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2.凡外出学习取得的毕业证、合格证、操作证及各类学习班的结业证,必须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2篇 a酒店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1、总经理下达外出培训指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培训人员的名单,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外出培训。
2、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外出培训的
(1)外出培训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审批程序办理。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单位的培训能力,经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3)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托培训协议需经酒店领导审定。
3、员工的学历教育,其费用由个人自理。
4、员工外出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被招回者,其培训费用不予报销,犯有错误者,予以处理。
5、员工外出培训的考核成绩应填入员工培训考核表,相应计入岗位提高培训学时。
6、员工因外出培训需酒店承担培训费用的,人力资源部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员工离开酒店,按规定补偿酒店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