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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28 16:00:09 查看人数:42

质量管理制度

第1篇 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领导和总检验员负责。

1.全面负责本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车辆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车辆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第2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档案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档案馆工程部

2014-12-25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 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 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 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 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 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 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 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 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十九、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 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 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二十二、质量检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须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第三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1节、质量管理目标

第1.1.1条 质量目标

经质量监督站及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1.1.2条 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保证质量、信守合同、发包人满意。

第1.1.3条 质量保修服务管理目标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保修责任,科学施工、严格管理,让发包人放心满意,工程产品交付后质量服务、维修、回访率达到100% 。

第1.1.4条 技术组织措施目标

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节约劳动力、原材料的措施;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措施;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保证安全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第2节、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性组织措施

第1.2.1条 质量保证体系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把企业质量方针全面落实到一系列经营管理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为达到质量目标,我方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第1.2.2条 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负责制

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

同,执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决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及补充条款”等方面的工作,由其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

第1.2.3条 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就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各分管的工种负责人向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进行质量控制,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1.2.3.1条 施工交底制度

开工前,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向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总体施工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组织班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底,交底有记录,不交底不施工。

第1.2.3.2条 现场例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邀请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整个项目施工进行阶段性协调工作。协调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广泛听取各专业负责人的汇报、要求和意见。

第1.2.3.3条 建材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标、部标的有关技术规定,是建设部核定的合格产品,具有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本公司采购材料的质量,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复试证件。

(3)由本公司采购的大宗、特种、重要材料、设备,必须有监

理工程师参与考察、看样订货,材料到达须经监理工程师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所有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前,并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和进入现场堆放。

第1.2.3.4条 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如钢筋工、砼工、木工、瓦工、抹灰工等,在施工中实行挂牌制;要求各区段有标牌,写明施工班组、工种负责人、操作者姓名,质检员做好图文记录,存入施工档案。针对不同工种,作业班组、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按质量交底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第1.2.3.5条 质量审核制度

(1)做好“三检”负责制: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坚持做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

(2)确保隐蔽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业班组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每项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监督,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实行砼浇灌令签证制度:砼浇灌前必须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质检员签发《砼浇灌令签证》后,方可进行砼浇筑施工。

(4)实行技术复核制度: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建筑方位、高程、定位桩、图纸尺寸、误差值等作复核记录,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复查,会同公司质检部门、项目部共同做好验收工

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1.2.3.6条 样板试范引路制度

由专业工长、质量员共同做出某部位施工样板,经发包人驻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复查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标准。

第1.2.3.7条 成品保护制度

工种交叉施工保护劳动成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交接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指挥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及所有施工人员。

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第六条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八条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第九条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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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谁施工、谁责任”责任制。

二、坚持工程质量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执行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查,对口科室旬检月验,关键部位、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独立进行。

三、坚持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确实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

四、施工队组的队长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队技术员负技术责任。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施工,不遵守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任何人有权制止和责令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五、工程施工严格按照《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其主要依据是:

1、国家现行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文件。

3、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

4、特殊建筑材料的技术规定和专业技术规定。

六、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对重大质量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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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某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4篇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5篇 j驾校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据此分值创建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第6篇 某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7篇 水库某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水库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

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制定措施,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的质量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组织有关部门对材料供方进行监督和评审;主持项目质量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外的重要文件;组织编制职工培训计划;组织'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其它应由项目经理担负的职责。

(2)项目副经理:

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管理和运行;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统筹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质量教育,保证各项质量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和运行;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质量事故技术处理及防范方案的组织编制及实施:其它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组织和审查图纸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领导项目质量管理中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技术文件和有关质量文件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的审批、协调工作;负责不合格工程的评定、处置的裁决;负责项目的qc小组活动。

(4)工程科:

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负责施工图纸、定型图、规范、验标等技术文件的发放和管理;根据工程技术质量要求,确定特殊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负责提出自制或购件的质量要求和主要材料计划文件的批准;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5)安质人员:

负责工程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施工过程质量监察工作;负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纪律检查和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参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跟踪检查。

(6)试验室:

与物资科配合,负责对外来料进行理化试验分析,出具报告;现场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品质检验,对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和试件强度进行试验,以及土工试验等,并出具报告;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计量法规法则;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负责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的管理。附:《材料质量检验总程序图》

(7)物资设备科:

负责项目内物资采购、管理,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对所采购的物资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送检试验。组织并参与对分供方的评定和选择工作,建立和保存合格分供方档案;制定物资采购、保管、标识、发放制度并定期检查物资保管环境,标识情况及发放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物资系统原始记录,做到有可追溯性。

第8篇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第9篇 急诊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急诊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急诊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急诊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诊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急诊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急诊质量与安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急诊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急诊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急诊病历及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急诊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急诊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患者的急诊就诊工作。

(三)充分做好抢救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急诊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急诊期间所用药物及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病情不稳定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急诊经过,特殊用药、输液等。

(八)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第10篇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全体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本部门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建议权力;职工为本岗位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 技术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 在产品设计中,技术人员对所设计的产品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要求科学合理,保证产品质量可靠,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为满足用户对改进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设计人员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避免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结构、质量等问题达不到用户的要求。

第六条 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对于新产品的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产品及其质量的可靠性。验证 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能否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第七条 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计技术人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 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

第三章 供应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 供应部门采购的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既要符合生产的需要,又要确保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 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的采购到入库必须具备以下手续:1、计划任务书;2、采购供销合同;3、原材料的材质保证书;4、工具或设备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5、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6、进货发票;7、入库检验单。

第十一条 相关仓库接到入库物资后,凭检验科出具的《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

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做好《物资入库帐》并指导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员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第十二条 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随时提供部门经理对物资的不定期盘点抽查。

第十三条 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对于有明确材质

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采购责任人要负责及时退回原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 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但由于生产急需用件,经修复后可以使用的,须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管员填报原不合格项次情况,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修复使用,并通知原供应单位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 向车间生产工人发料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1、验证“领料单”与“派工单”是否相应;2、验证所发材料的数量、规格与“领料单”是否一致;3、检查领料者的取料方式是否会影响材料的质量。

第十六条 对于外协加工配对件,如铜圈、密封圈、钢球等必须十分严格按投放一个批

量保持一个厂商的原则,并要向车间领料员说明,防止混装造成质量问题。如果出现库存件一个厂商不够一个批量,必须通知物资采购部和质量部。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

第四章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生产部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生产指令,按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编制生产计划,分别送达生产车间、供应、技术和质检部门。并同时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质量作跟踪检查。

第十八条 车间主任迅速将生产计划分解,给相关的生产工人开出“派工单”、“领料单”。

生产工人凭“派工单”、“领料单”分别向技术部门、料库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和材料。

第十九条 生产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立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无标示的物料不得使用。

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后,生产人员要仔细验对,对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有疑问的要及时向技术部门提出。然后按图施工。

第二十条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要提倡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生产,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和其它间接损失。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生产人员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不得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完成“派工单”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质检员检验,由质检员填写“质检单”或“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生产人员凭“质检单”和“派工单”报厂部计算工资报酬。

第二十二条 生产人员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不得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

第二十三条 生产人员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最后工序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成品仓库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检验员开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五章 质检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质检人员要树立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

第二十六条 质检人员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检测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 检验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对生产岗位已完工的产品,检测项目必须全面、严格。避免因漏检、误检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场。

质检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 质检人员要作好检验记录,建立检验台帐,和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档案,保证随时能提供生产工人的质量考核资料、产品质量状况资料、原材料、外购件质量状况资料和售后服务情况资料。

第六章 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销售部对于销售计划,必须明确用户的技术、质量要求,并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技术部、生产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确,出现产品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而造成损失。要建立发货台帐,记录每批发往用户厂名、数量、型号、生产日期。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要积极、主动,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要完整反馈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馈信息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影响公司处理质量问题,也不能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虚作假,夸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混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质量问题负责,针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制定奖惩细则。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由总经理集中意见后作出修改、完善决定。未作出修改、完善决定前,仍应按原制度执行。

丽水市轴承行业协会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标准及顾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

(1)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计量器具管理;

(4)质量检验;

(5)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6)顾客投诉及处理;

(7)质量检查与改善。

(8)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公司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公司办公室:起草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收集和向公司领导反馈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全局性的信息;协调处理涉及各科室的重要事务;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组织重要接待;安排调度公司领导、专家顾问和科室公务用车;组织督查有关方面搞好员工食堂、厂区环境、园区安全保卫和专家楼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和群团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创牌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为公司主要领导的服务工作。

(2)人力资源科: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员工招聘,搞好员工薪酬管理,牵头组织员工学习培训,负责员工奖惩相关事务,组织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协助组织劳动竞赛,负责档案管理。

(3)生产技术科:按订单组织电缆生产;切实抓好生产各环节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技术工艺的制订和实施,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做好标准、计量工作;组织专利发明和申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会同质管科处理有关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组织和督查车间生产管理现场和严格执行厂规厂纪;深入细致做好一线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质量管理科: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检测、监督和管理,包括: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检测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对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督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负责调查处理各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负责各类电缆的售后服务和处理用户意见;负责创牌升级。

(5)新品研发科: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项目和研发高新产品;组织石化静电研究所的研发、销售和内部管理;组织管理和考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发工作。

(6)计划财务科:负责筹集和营运资金;负责定额管理和成本核算;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管理;负责财务、会计、统计业务;按规定编报财会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材料;负责员工工资结算和发放;负责废品招标出售;负责办理出口业务;组织节本增效工作;做好福利厂残疾员工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基建项目;负责集体资财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包括车间核算员、半成品和原材料保管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人才公寓财会工作。

(7)外经科:负责与国外合作方联系、沟通,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信息;办理引进外资、外贸出口有关业务;参与合资合作洽谈;负责对外合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口译和笔译);建立和完善公司外资外贸外经工作文书档案。

(8)营销总公司:负责公司各类电缆营销和经营,包括:组织电缆销售,组织投标;组织货款回笼,狠抓清收陈欠货款;按中标通知书和用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负责成品电缆管理、发货和运送;负责销售合同审查和管理;负责市场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负责对销售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和薪酬费用结算;负责做好公关工作,不断发展人脉关系;负责接待重要客户;按规定编报产品销售、库存和货款回笼进度,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第四条 技术部门须积极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编制企业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规范、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工艺技术人员应服务于现场,实施正确的指导,对工艺、工装进行验证,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编制

(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质量手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控制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进行评审。《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各职能部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2)生产技术科组织人员按照《质量手册》中文件控制要求,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行业标准③国际标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材料供应商水平,编制有关企业标准,原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产品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3)质量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检验规范中注明①检查项目②型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造过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相关科室每年至少一次对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实施修改并经再次批准。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申请人员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更改标识、更改数量、更改执行人,对重要更改部份(如技术参数等),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更改单随原文件一起保管。更改申请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统一修改。

第四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八条:仪器检定、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 计量管理人员应按仪器购进时的日期及操作说明书集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标准,编制检定计划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计量管理人员根据编制的检定计划周期,填制'仪器检定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检定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检定、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使用人员使用时应执行日常校正,必要时将校正结果记录。

(2)对用于出厂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3)仪器检定、校准: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该工作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自行校准的应制定相应的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

第十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员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批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严格考核。

(4)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应根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

(5)仪器外协修理: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外协修理。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认真做到'三勤'、'四会',保证设备运转正常,杜绝设备带病作业,无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章 质量检验

第十二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进入厂区时,采购办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通知原材料检验人员或质管科长检验, 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根据《原材料验收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形成记录,并出具检验或验证报告。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入库。

(2)对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按抽样的方法进行,每批产品至少抽三件,样本应具有代表性,包括不同规格(数量)的大、中、小三件。

(3)每批原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单,主要原材料通过抽样的方法将产品送国家法定检验部门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4)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材料,由生技科申请,质管科审核,并在该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做好相应的记录后,由分管质量的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殊放行。同时,质管科应立即检验或验证。

第十三条;中间产品的检验

(1)互检由下道工序检验上道工序,各工序对领用的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操作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现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中间产品质检员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作好标识和记录,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生产。

(3)未经检验的中间产品不能流转到下道工序,确因生产需要,来不及检验的中间产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质管科长批准,质检员在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并做好记录,方可例外转序。

第十四条;成品的质量检验

(1)成品质检员按照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规范实现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作好记录。

(2)当按照有关文件和标准要求进行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完成以后,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数据、记录得到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认可后,方可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3)最终检验完成出具合格证后,由质检员开具成品入库单,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与成品保管员核对好型号、规格、盘号、数量后方可入库。

(4)成品电缆发货前,成品保管员、发货员核查并登记,经专人检查并由质管科长签字后方可装车发货。

第十五条;检验记录

质管科应建立并保持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记录中应标明对产品放行负责的部门或人员。

第六章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六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采购原材料不符合采购计划所要求的规格标准,不能提供制作过程中完整的质量记录,均为不合格品。

(2)原材料不合格品由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负责判定,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做好记录。

(3)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不合格品不得入库,应退回供方,如需暂存仓库时,由原材料检验人员填写《物资暂存报告单》交仓库存放在指定区域,待处理。

第十七条;产品实现过程质量异常反应处理

(1)产品实现过程中,凡不符合工艺规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均为不合格品。

(2)工序在转序前应由上、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自检和互检,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质检员对作业人员自检和互检的合格产品实现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分隔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识。

(3)质检员对不合格品应作好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不合格品发生的时间、班次、操作者。

(4)工序间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处置由中间质检员负责,并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反馈单》,反馈到质管科和车间。对返工返修的产品及时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相对造成的严重不合格品,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及所涉及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采取必要的纠正或纠正措施,并进行处置。

(6)产品实现过程中,不合格品处置分为返工、返修、让步接受、降级使用及报废。

(7)生技科根据不合格品的评审情况,督促生产车间进行返工或返修,使其符合规定要求或满足预期用途。检验人员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及时检验并形成记录。

(8)对一般不合格而又不影响预期使用的不合格品可采取让步接受的方式。对让步接受的不合格品,工序间让步接受由质管科长批准。

(9)对影响产品主要特性的不合格品,可以申请报废。报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最终检验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最终检验时,要求产品过程中质量原始记录齐全,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公司认定的各项检验标准。当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作为不合格品处置。

(2)对产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3)产品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处置分为:报废、返工返修、让步接受及降级使用。

(4)对报废产品填写《报废审批表》;对返工返修产品,车间应安排人员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且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让步接受、降级使用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向顾客提出让步申请,得到顾客同意,才可实施,并保存好记录。

第七章 顾客投诉及处理

第十九条;顾客投诉及处理

(1)对于顾客反馈的市场方面的质量信息,营销总公司、质管科应根据顾客投诉要求须在24小时内及时答复、解决。有技术服务要求的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2)如果反馈问题为产品已交付或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品,质管科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判断不合格原因是否公司责任,所得结论需经顾客认可。

(3)调查结束,由质管科向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生技科提交调查报告。

(4)若不合格品非公司责任时,营销公司负责人与顾客协商提供服务的方法、方式。

(5)若不合格品系公司责任时,由营销公司代表公司向顾客致歉并代表公司根据合同对顾客进行赔偿、退货或换货。

(6)处理工作完毕后,由总经理召集质管科、生技科、营销总公司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纠正或预防、改进措施。

第八章 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二十条:体系过程检查改进。总经理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质管科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内审,以检查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进。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第二十一条:生产车间、生产技术科接到'不合格品反馈单'后迅速组织查清原因,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质量管理科跟踪验证。

第二十二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每日填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表经主管负责人核实后,原材料日报报质管科、采购办各一份;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报送分管生产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各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情况。

(2)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报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并由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召集各机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3)各科室在每月25日前小结当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便改进。每月25日前由质量管理科统计分析汇报当月质量情况。

第九章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是一个全员管理的过程,鼓励各科室、车间、班组就产品质量、工艺革新、降本增效、现场管理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以推动质量改进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实施与修本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第11篇 分公司客户中心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集团客户中心的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中心质量管理的目标。将科学的管理方法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从而提升集团客户中心基础管理水平。

第三条 质量管理实施的时间和频次。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全体成员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集团客户中心标准化工作即流程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这个中心。

第四条 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的适用对象。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适用集团客户中心全体成员,要求全体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的流程、制度执行,并对执行的情况进行打分,适当给予奖惩。

第五条 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集团客户中心主要是通过开展qc小组活动的形式来进行质量管理。

(一)集团客户中心由集团、个人客户经理组分别组建质量管理(qc)小组,室内管理人员跨组组建质量管理(qc)小组。

(二)各质量管理(qc)小组开展活动,必须按照要求到公司综合部进行课题注册登记。

(三)各质量管理(qc)小组停止活动不得超过半年,如遇特殊情需及时向公司综合部进行原因说明。

(四)qc小组的活动步骤及要求。qc小组的活动要集思广益、分工负责,“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即pdca循环程序)工作程序开展活动,做到现状清楚、目标明确、对策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并及时进行检查、跟踪和改进。qc小组要按统一的管理要求,制定活动计划,发扬求实、创新、协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应用qc工具和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质量问题。小组活动每月应不少于一次,活动时间由各小组根据活动计划自行确定,集团客户中心应给予支持,并为其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资源,必要时可向营销部申请支持。

(五)qc小组活动的记录

各qc小组开展的各项有关活动要认真、详细、如实地填写《qc小组活动记录表》。同时,小组活动应妥善保存好原始资料,包括:①小组活动中每一个成员的发言记录;②现状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数据和调查记录,对策实施过程中进行试验、检测、调查、分析的数据和记录;③课题目标值与国内外同行业的对比资料,与公司历史最好水平的对比资料,活动前后的对比资料;④小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标准修订的文件;等等。

(六)qc小组成果的整理

各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后,应及时整理小组成果,总结提高,并向综合部进行成果报备。qc小组活动成果将作为评估qc小组开展活动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qc小组成果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整理过程应是qc小组成员共同参与总结提高的过程;严格按qc小组活动的程序进行整理;成果报告要重点突出;着重介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活动过程;要条理清楚、简明扼要,以图表、数据为主,配以少量的文字说明;尽量少用专业性很强的名词术语,必须用的,要通俗解释;小组情况简介应与本次课题有关。

第六条 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的要点

(一)掌握质量要求。集团客户中心成员必须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质量要求执行,特殊情况应上报领导决定处理办法。

(二)工作质量总结。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集团客户中心可每半年开展一次立项活动,对工作进行总结,对理想中集团客户中心的工作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差距与不足,并在工作计划中制定改进计划,并完成一篇pdca案例,促进自身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 奖励和考核

集团客户中心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暂不纳入考核范围,奖励参见

附件一:辰溪县分公司客户经理积分计划管理办法。

第12篇 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公司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团队质量风险意识,规范药品经营中质量风险的评估、控制与审核操作规范,提高规避药品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药品(含二类精神药品)全过程中质量风险的评估、控制、沟通与审核的管理。

三、职责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行政部。

四、内容

4、1 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理是全员及全方位的全过程管理,是应用管理方针、程序实现对药品整个周期对目标任务进行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的系统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2 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贯穿于公司gsp实施全过程,每年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使我们主动地识别并控制药品经营过程中潜在的质量问题,进一步保证和加强药品和服务的质量。

4.3 企业负责人领导公司质量风险工作,企业负责人可委托质量负责人风险管理具体工作。在质量管理部的配合下,质量负责人召集各相关部门,收集与所评估的风险相关的可能性危险、危害或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的有关背景资料和数据,系统地利用各种信息和经验来确认设备、系统、操作等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对已经被识别的风险及其问题进行分析。

质量负责人利用团队力量和企业资源,对公司药品采购渠道、运输条件、储存条件及信息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收集分析特别对各换机中的质量可疑药品,进行锁定,审核后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解锁。

4.4、风险识别包括风险评估和确认。要以保护消费者为目标,以科学知识和经验为依,找出出现风险的关键因素及关键点,分析对药品质量危害的程度及后果。

4.5、在风险控制中,要对公司发生的药品采购记录、质量保证协议、对账单等关键监控点,进行有效控制。将出现假劣药品、不合格等药品的渠道,进行控制,以将风险降低到零发生或可接受的水平。

4.6、风险沟通是通过公司内网信息沟通,在公司gsp实施的各个阶段,由公司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进行的程度和管理方面的信息进行沟通和共享,使各方掌握更全面的信息从而调整或改进措施及其效果,促进风险管理的实施。公司内部要对质量投诉、信息处理回复药品停售及药品召回等关注和重视,并及时进行沟通。

4、7 风险审核是,对风险管理程序的结果进行总结和拍摄,尤其是对那些可能会影响到原先质量管理决策的事件进行审核,以防止风险的再次发生。

4、8 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质量风险有关法规及知识培训工作。公司在加强人员素质、制度执行和软件硬件的同时,确保经营药品全过程药品的质量及质量情况可追溯,也要对采购、收货、验收、入出库、出库复核及运输等过程进行风险管理,要求每一位员工应具有药品质量风险意识。

第13篇 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神经外科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病人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术前管理

1 、各经治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等。

2 、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决定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总住院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 、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需填手术审批表,疑难重症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生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致残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4 、主刀医师亲自与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5、手术通知单应由总住院或科主任统一填写,各项目(包括参观人员)均需详细、准确填写到位,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

6、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10∶30前送至手术室,急诊需术前30分钟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

7、麻醉医生须于手术前日亲临病房查看二、三、四类手术病人,了解病情:患者身体状况、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再决定麻醉方式,同时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如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

8、手术当日病人作好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7∶30带病历将病人接往手术室,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手术安排表后方可推入手术间。

9、患者入手术间前,手术室护士应在准备间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换上手术服。

二、术中管理

1、手术医师须9∶00前进入手术室,进手术室后必须遵循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同麻醉医师再次确认手术病人姓名、手术部位。

2 、麻醉医生及手术间内所有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严肃性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刻注意尊重病人。

3 、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拟请上级医生或医务科进行术中会诊。术中如需调整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需由主刀医师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

4 、术中急需用血,巡回护士负责催促各环节争分夺妙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化验室必须配合以最快速度合血。

6 、术中麻醉医生不能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除一、二类手术同时照看两台时可偶尔离开外,任何时候均应守护在床头,严密监视生命体征变化。

7 、所有手术均应尽可能派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患者肢体摆放是否合适,有无压疮及患者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8 、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修理工、担架工)不得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三、术后管理

1 、巡回护士术毕提前 15 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经治医师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 、术后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按主刀医生意见经治医生开具。

3 、破坏性较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 ,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4 、麻醉师与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病人,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

5 、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主动为患者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6 、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

7 、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8 、麻醉医生术后至少随访病人一次,并记录。

手术室管理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手术衣不能随意穿出手术室。

2、进手术室实习、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3、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置,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麻醉药品与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5、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汇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7、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8、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9、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室采集的标本。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十、《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l、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师职称承担的责任,实行各级医师分级手术制度。

2、各手术科室应执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科室主任根据规定审批参加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

3、手术时按照已确定的手术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手术。手术中根据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可改变预定术式,需请示上级医师,按照医师分级手术范围规定进行手术。

4、如施行越级手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5、不执行分级手术制度者要追究责任。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时,只能选择医疗组(手术小组),不得违反分级手术制度。

6、除正在进行的手术外,上级医师不得未经查看病人病情、会诊,进行必要的术前讨论,以及办理必要的手术手续,而直接参加手术。

7、凡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危险性较大的五级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手术和病情危重而又必须进行的手术,除术前要认真进行全科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者并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家属和病人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抢救手术,也应履行上述报批手续。

手术分级标准

一、 医生分级:

1. 初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内者、医士。

2. 高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上者。

3. 初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内者。

4. 高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上者。

5. 正、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

二、疾病分级:

一级:常见疾病和小手术。

二级:中等疾病和手术。

三级:重大疾病和手术。

四级:疑难疾病和手术。

五级:疑难疾病和大手术,新开展的诊疗方法,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及外宾、港澳台胞。

三、各级医生疾病诊疗范围及权限

医生分级与有疾病分级相对应,即各级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应分级以下的疾病诊疗技能,对于德才兼备、业务技术提高较快的各级医师,经过科主任、业务院长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诊疗范围,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以外。急诊、抢救手术和疾病治疗不受级别限制。

严格三级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要根据疑难程度,经组内、科内、院内会诊后确定治疗方案。凡三级以上病例,必须要经过科内会诊;三级以上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组织由术者、麻醉师、台上护士参加的术前讨论;新开展项目或危险较大的手术应报告医务科批准备案,术前填写手术自愿书同时录音录像。

四、神经外科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

颅钻孔术,脑室穿刺术,脑血管造影术,脊髓造影术,脑脓肿穿刺抽脓术,颅骨凹陷骨折整复术,颅骨肿瘤切除术,开放性颅脑损伤清创术,颅骨修补术。

二级手术

外伤性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出血手术,脑胶质瘤切除术,脑室脑池分流术(torkiidsen手术),脑积水分流术。

三级手术

脑脓肿切除术,鞍部肿瘤切除术,颅神经微血管减压术,颅内脑膜瘤切除术,脊髓肿瘤切除术,重症颅脑损伤抢救手术。

四级手术

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脑室内肿瘤切除术,颅内外动脉吻合术,松果体区肿瘤切除术。

五级手术

脑动脉瘤蒂夹闭术,脑血管畸形切除术,新开展的手术,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和外宾、港澳台胞病人的手术。

第14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 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 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 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第15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为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以下监督检查工作:

1.对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1)、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2)、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准备工作质量。

(3)、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办法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并实施到位。

2.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2)、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文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

(4)、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5)、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状态,保证其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6)、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证书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7)、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及试验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

二、对工序的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等)、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检查等记录。隐蔽工程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并经工程部认可后方可隐蔽。

2、对于重要及特殊结构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的质量。

3、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在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的同时,工程部应对其进行平行检查。

4、对于监理单位提交的《事故报告》、《质量缺陷处理结果及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报公司总工程师签认,严重的应报公司总经理签认。

三、总工程师将不定期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第16篇 全员质量赔偿管理制度样本

全员质量赔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品质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质量事故:因品质异常而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客户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且金额超过50元,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质量事故,是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超过500元时,该员工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质量事故,公司经济损失不超过500元的,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列入员工降罚基金。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

4.2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

4.3财务部:负责提报质量事故损失的金额和赔偿金额的扣缴;

4.4人力资源部:负责赔偿、处罚结果的通知、送财务、事故统计、存档;

4.5稽核组:负责对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所发生投诉调查、复核。

4.6总经理: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

4.7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5、内容

5.1质量事故原因分类

5.1.1指令错误

5.1.2下单错误

5.1.3技术资料错误

5.1.4采购错误

5.1.5发货错误

5.1.6检验错误

5.1.7生产错误

5.1.8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

5.2赔偿、处罚比例

损失总金额:rmb

赔偿比例

处罚比例

备注

0―500

按相关作业流程中的处罚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大于500

50%

5.3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的比例:

5.3.1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5.3.2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5.3.3工作过错由多部门造成,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3.4品质检验错误:

5.3.4.1产品已出厂的,经稽核小组属于生产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7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稽核组判定属于包装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瞬时金额承担30%的赔偿,肇事部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5.3.4.2产品未出厂,经稽核小组判定属于生产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7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稽核组判定属于包装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30%的赔偿,肇事部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5.3.5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稽核小组调查后讨论报总经理决定处罚。

5.4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4.1直接责任人违规造成的错误,其上司无法监控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损失总金额:rmb

直接责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内

90%

10%

251―500

80%

15%

5%

501以上

70%

20%

10%

5.4.2责任人造成的错误其上司可以监控或应该设置管控手段而没有设置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损失总金额:rmb

直接责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内

70%

25%

5%

251―500

60%

30%

10%

501以上

50%

30%

20%

5.4.3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4责任人当月所受的处罚总金额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30%为限;当月的20%工资不足赔偿全额时,则分月扣除,直至赔偿完为止;

5.4.5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6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6.1质量事故反馈

6.1.1对于客户提出索赔、退换货等质量事故,销售部客服按《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登记,交销售经理确认,并在4小时内以《客户投诉处理单》的形式反馈到品质部主管。

6.1.2对于各车间的制程中发生的批质量事故,责任部门主管开《生产异常单》,通知品质主管。

6.2质量事故责任认定

6.2.1品质部主管按相关作业流程要求对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时,应同时找出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

6.2.2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上报稽核小组,由稽核小组进行调查后协调、处理。

6.3赔偿或处罚提报

6.3.1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品质部主管要在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召集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等相关人员,查明直接损失金额。

6.3.2品质部主管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金额,参照本制度5.2条5.3条5.4条的要求,将须赔偿部分金额分摊到各相关责

任人,并予以在相关《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记录。

6.3.3对于损失金额不足500元的,品质部主管按相关作业流程中处罚规定对相关人进行处罚。

6.3.4已经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若影响到公司声誉的,可并处响应的行政处罚。

6.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批:所有处罚和赔偿最终审批全为总经理

6.5处理结果通告

6.5.1品质主管将经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自留一份存档,另交一联给人力资源部。

6.5.2人力资源部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同时传递一份书面的赔偿或处罚通告交财务部。

6.5.3财务部按通告要求对在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6.5.4责任人对处罚、赔偿或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公司稽核小组提出申诉,由稽核小组按《稽核管理办法》进行调查、复核。

6.6资料归档

人力资源部将处罚通告归入责任人的人事挡案资料,作为以后绩效考核、评估依据。

7、管理办法

7.1处罚规定

7.1.1违反本规定6.1.1条、6.2.1条、6.3.2条、6.5.1条规定的,处罚责任人罚款10元/次。

7.1.2违反本规定6.1.2条、6.3.1条、6.5.2条、6.5.3条规定的,处罚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2奖励

7.2.1及时发现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职责范围内除外),并通过《生产异常联络单》反馈给品管部,从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品质部提报,人力资源给予20―50元的奖励(直接、间接效益200以下的奖励20元/次,效益大于200元的,奖励50元/次)

7.2.2车间在一个月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并确保准时交货的该车间集体奖励200元。

8、相关程序

8.1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8.2稽核管理办法

8.3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9、记录

9.1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9.2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第17篇 接管物业管理中心服务质量检查流程

接管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服务质量检查流程

1总则

1.1为保证物业服务满足规定要求,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应加强物业服务检查工作,建立公司内部的三级检查机制,包括: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月检、中心(部门)的周检、中心班组的日常检查。

1.2公司总部及公司分中心对所属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采取半年一次的定期稽查考核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实施第三方检查方式进行,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各层次物业服务检查均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物业营运中心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4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各级检查均须依据《物业管理方案》、《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上级指令以及公司文件制度。

2职责界定

2.1项目物业管理中心负责项目内部的服务检查,包括班组长负责的日检、管理部门经理/主管负责组织的周检、项目分管物业领导负责组织的月检。

2.2项目所在公司分中心/分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2.3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体系实施监督和指导。

3程序要点

3.1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检查组织

3.1.1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对责任范围内巡查。

3.1.2周检:由管理部门经理/主管担任组长,各主管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和编制月报。

3.1.3月检:由总部品质部经理或项目总经理指定专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组长并负责统计分析及编制检查报告,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

3.2各级检查组的权限:

3.2.1 检查组有权按检查计划对相关范围进行检查;

3.2.2 检查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检单位(日检为岗位)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

3.2.3 检查组有责任向本项目内各部门阐明不合格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3.2.4 上一级检查组织有权对下一级检查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2.5 检查组成员应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3.2.6 检查组长按计划安排检查组成员的检查工作,负责组员检查过程的考勤及相关纪律,同时有权向检查组成员的直接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3.3检查标准详见《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3.4不合格评定

3.4.1为了将不合格进行准确的责任归属,检查实施人须对发现问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中的3.2.2分类。

3.4.2班组长对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周检、月检实行组员集中讨论分析,然后进行逐项评定。

3.4.3评定时被检查人员(日检)或部门负责人(周检和月检)须在现场。

3.5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要求进行纠正。

3.6检查分析报告

3.6.1每月5日前,公司分中心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周检负责人将上月的周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成报告并由项目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向各班组传达。同时送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组备案,作为当月月检参考内容。只有一个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月检报告和周检汇总报告合并编制。

3.6.2月检问题评定后,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检查组组长根据月检情况编制报告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给各部门、项目物业管理中心。

3.6.3检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检查时间、方法、过程;

b) 检查结果汇总;

c) 问题归类;

d) 重要问题单项分析;

e) 总体问题分析(可采用排列图、控制图、因果分析图等进行研究);

f) 改进建议;

g) 总结

4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班组的日常检查

4.1日常检查是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各班组负责人对属下岗位的服务过程实现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日常检查范围包括:各班组所有岗位的工作范围、分包服务项目。

4.2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的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负责,分包项目日常检查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其它项目由项目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指定责任人。

4.3各日常检查负责人必须每日保证足够的检查时间。

4.4检查人在三个工作日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岗位及其责任区检查完毕,存在问题记录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涉及责任人的,需要求责任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参照《9.1不合格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3.2.2评定不合格类别。

4.6对不合格的处置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0要求处理;符合纠正预防措施要求的按《9.1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3.11处理。纠正完毕后须在《物业服务检查记录表》上作相关记录。

4.7涉及项目分包的检查,分包项目分管责任人对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供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分包项目的日常检查结果应作为供方工作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18篇 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应届毕业生党团制度网-讯】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需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那么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怎么建立呢请跟随职责大全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二、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三、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四、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六、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第19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近一步强化机电区的质量标准,争创样板工程,在动态中达到部级,经区务会研究,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 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领导机构:

组 长:正区长

副组长:各主管副区长

二、 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目标:

机电硐室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100%,质量标准化达到95分以上,争创样板工程。

三、 实施措施:

1、范围:各主要机房硐室

2、负责人:主管质量副区长,负责人:班长。

3、标准:(1)机电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2)无杂物,无积水,无淤煤等;(3)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现场张挂。(4)卫生坚持清扫,保持干净整洁;(5)各种牌版保持清洁整齐。(6)材料保证分类码放,编码管理7)各种保护齐全。(8)电气设备齐全可靠。

(9)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四、文明生产

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2.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3.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20篇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制度管理措施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制度与管理措施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在本项目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由技术部门编制有指导性和实用性的专项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

各专业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交底形式为辅。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各类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过程三检制度

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在隐蔽前,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监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详细的文字记录。

5质量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法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成品保护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流水线的顺畅,避免重复劳动。前、后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后一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前一道工序的成品(半成品)造成影响时,应与前一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入后一道工序施工。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7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为保持工程产品实现过程的可追溯性,遵照公司《记录控制程序》,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工程质量记录。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由直接责任人妥善保管,最后交资料员统一归档保存。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8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工程竣工后我企业将主动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9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10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马上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质量会诊制

在项目内部分别组成给排水、电分项工程质量考评小组,对每个施工完毕的施工段进行质量会诊和总结,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会诊表。质量会诊表中着重反映发生每种质量超差点的数量,并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质量会诊小组成员在每期质量例会上对上一期质量会诊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总结,提出解决措施,预控下一期不再发生同样的问题。同时,工程部对各层同一分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频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出统计分析图表,进一步发现问题变化趋势,以便更好地克服质量通病。

12奖惩制度

通过奖优罚劣,一方面激励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其责任感,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或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质量管理制度(20篇范文)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领导和总检验员负责。1.全面负责本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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