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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预算工作管理制度
(1)预算部门负责工程投标预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工作,成本核算等工作。并负责和分包队伍工程量的核算审核,按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核算。核算结果需要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的签字后生效。
(2)以施工方案管理措施为依据,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开工前应完成预算编制。
(3)当某些环节或本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暂结费用。
(4)成本分解
①按工程部位进行成本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②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③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预控。
(5)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以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体“三同步”。
(6)施工产值和施工成本的归集。
①应按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不包括各项上缴税费。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②人工费应按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③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入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租赁(调配制)按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入工程成本。
④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入工程成本。
⑤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⑥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现的间接成本项目
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第2篇 完善管理制度 强化预算约束 确保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
确保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县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最先由非税局代为管理,2023年开始纳入局综合科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2023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637万元,比同期增长293.41%,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637万元,同比增长293.41%,并全部列入全县基金预算。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面临的困难也较多。为了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主要做了:
一、加强政策学习。我们认真搜集整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资料,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并配合国土部门采取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学习,使每个工作人员能了解和基本掌握有关政策,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政策依据。我们对2004年以来财综关于土地出让管理类文件进行了规集整理,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组织了学习。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我们配合国土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要求》、《***县土地出让征管工作要求和支出核算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收支预算编制和收支管理要求,明确了财政、国土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了支出程序、范围和标准,保证了我县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防止了过去收入不缴库,支出不报批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预算编审。年初我们积极配合国土有关部门分析研究我县当前土地资源市场情况,深入实地,摸清收入源头,掌握支出标准,认真编制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预算。收支预算编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由财政局综合科和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共同完成,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负责预算编制,财政局综合科负责预算审核,预算编审完毕交县有关部门批复,为合理规范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可行的目标计划,对有序开展我县土地出让工作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
四、强化收支管理。土地收入征管工作由财政局综合科和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共同负责,以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主体,每宗土地交易完成后,由财政局有关人员负责做好每笔收入的开票和缴库工作,由财政局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出让金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等应上缴部分,按有关要求直接上缴上级财政专户,县留用部分按项目进度从国库科拨至国库收付局有关专户,根据有关用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核定指出标准、数额,按进度从国库科拨至国库收付局有关专户,受补偿单位或个人凭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关手续到国库收付局直接领取;中介机构服务费(含测绘费、土地评估费、规划费、房产评估费)凭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开除的有关手续和中介机构收据草财政局直接办理拨款,款项直接拨入有关单位帐户;工作经费、土地登记、证件费、土地开发支出,按实际进度从国库科拨至收付局有关专户使用;土地出让净收益安排的支出,根据支出安排的项目内容和用途支付。
五、落实专人负责。为保证土地出让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年初预算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局落实专人开展土地收入征管和支出核算工作,基本做到每宗土地交易时有财政专职人员参与,每笔收入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及时足额入库,每宗土地交易的成本核算手续齐全,真实可靠,并通过财政审核。
二○○九年我县土地出让收入共上缴国库11637万元,所有支出都通过国库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使我县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基本上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