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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第2篇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
成 员: 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
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
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
1、监测组织
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
2、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kj216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工作面每10组支架布置一台压力监测分站,由区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
(3)、顺槽的矿压观测
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3、监测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
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柱距0.6m,排距1.0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关门柱柱距不大于0.3m。
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三)煤璧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
2)及时跟机挂梁,挂梁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m,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不大于340mm;前梁接顶严实。
3)当端面距超过300mm时,靠煤壁要支设点柱,柱距间距3-5m。
4.监测内容及分析
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
2)工区自行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
3)测压组人员应分别对工作面的顶板移近量、支架阻力、活柱下缩量及顶板破碎度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
4)监测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仪表,并负责对仪表及监测工具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
5)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并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技术部门汇报,为安全生产服务。
6)根据不同监测目的,对所测数据进行细致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提出所测工作面矿压规律的认识,并以此分析控制顶板或改进支架等措施。
第三章、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
1、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挑冒高度不得小于采高的1.5倍。
2、在初次放顶前成立生产矿长为组长,矿、区队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3、初放期间,两个端头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端头来压。
4、打眼装药过程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防止垮冒伤人。单体支柱架设在煤岩稳定处。
5、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
6、初次放顶期间,两巷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章缓倾斜煤层正常回采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即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后,由于直接顶、老顶抗压强度低,直接顶、老顶随采随落,在回采过程中采用自然跨落法管理老空顶板,充填回采后空间的顶板。
(2)加强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人员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掌握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上图,准确预报来压情况。
(3)回采期间加强端头和超前支护,单体柱布设严格按照规程设计执行。
(4)加强液压系统的检修维护,保证支架支撑质量;严格控制采高,保证顶底板平直。
(5)做好工作面防滑工作,调整好工作面伪斜角,防止输送机上蹿下滑。调整时不得连续推机头或机尾,防止挤架、咬架、倒架。
(6)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20°时,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要设置防止块煤滚落的防护网,防护网的个数和间距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必须设专业挑顶小组挑顶,施工人员和钻机台数按作业规程配齐,并有一名队长负责挑顶工作,质量检查人员对挑顶质量要按作业规程检查,挑顶工作未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标准必须返工。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准前进。
(2)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推广顶板注水软化或深孔松动预裂爆破措施进行弱化处理,放顶煤开采坚硬顶板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顶板应做到顶板随采随落,严禁超采区设计规定的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作业。若架后出现大面积的悬顶,要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防止顶板突然冒落、气体涌出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3)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第一次放顶步距要适当加大,一般不应小于3米,同时适当降低采高。放顶步距及采高的大小应在初次放顶的专门措施中详细规定。
(4)工作面不得发生倒架现象,出现倒架,及时调正。
(5)如果出现自降立柱必须及时用单体打点柱,报告区队值班人员,并通知泵工及时处理。
(6)对工作面顶板破碎区段,及时背上冷拔丝金属网和半圆木,确保推进中顶板不大面积的垮冒,诱发冒顶事故。
第五章 两个安全出口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其宽度均不小于0.7米,高度不低于1.8米,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
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应与综采支架相配套,两个端头首先推广使用端头液压综采支架,其次选择液压过渡支架与单体铰接梁配套支护。
3、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的顶板要完好,严禁有空顶、空帮现象。
第六章超前支护管理
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
2、缓倾斜放顶煤回采工作面应沿底板送巷,沿底回采,不留底煤。确保单体液压支柱打在硬底岩石上。
3、“三软”煤层工作面必须有二次注液措施。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柱。
4、推广使用超前液压支架对采煤工作面顺槽进行超前支护。
5、采煤工作面顺槽必须有能对巷道帮、顶离层进行监测的仪器,要有专人定期观察,并记录在案。
第七章防止片帮、冒顶管理制度
1、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支架的初撑力不小于额定值的80%,移完支架后及时伸出护帮梁。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当采高在3米以上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4、人员在采煤工作面煤壁侧作业(钻孔、检修煤机等)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指派专人对人员施工区域的煤壁侧和顶板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松动岩石、煤块后,再进行有效支护,防止片帮伤人。必要时要加设防护网。
5、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煤壁直、底板平,不留伞沿,采高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已发生片帮的地段,要停止割煤,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端面维护,防止因片帮增加端面空顶面积而发生冒顶。
7、已发生冒顶处封顶时,要首先处理松动岩石及不安全因素,打好临时支护,然后再进行封顶工作。封顶过程中,班、队长要现场组织指挥。
第八章过断层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要根据两巷和工作面断层顶板情况进行挑顶或卧底,减缓断层处巷道或工作面倾角。
2、如断层面与工作面夹角小暴露面积大,条件允许时调整工作面方向,减少工作面推进时受断层影响的长度。
3、适当降低采高,煤岩壁要浅打眼、少打眼、超前放震动炮或注水软化,结合手刨镐,在支架前方打钢梁,对顶板进行超前支护,减少片帮冒顶现象发生。
4、增加断层处支护强度,加打戗柱、加密锚杆等。
5、过断层期间,工作面断层区域严禁放煤作业。
6、工作面过断层时应注意断层水的透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
第九章工作面回撤顶板管理
1、回撤工作面支架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回撤通道要保证顶板完好,支护有效。锚网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
3、每次撤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无阻。出架过程中,降架工作由支架工完成,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同时密切注意观察顶板情况,确认顶板稳定后再将支架一次降到位。及时检查、支护支架撤除后的顶板,为下架支架出架作好准备工作。
4、要边撤架边检查顶板条件,顶板随采随冒的回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一侧,要补打一排单体,及时加强支护,防止因支护不及时而导致顶板破碎,从而给撤架带来困难。
5、回撤通道内单体支撑点要稳固,防止单体倒下伤人,单体卸压孔要朝向采空区,回收单体时、必须密切注意顶板变化情况。
6、严禁人员在支架倾倒一侧作业、逗留。
7、严禁在无支护情况下作业。
第十章地面塌陷坑系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站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
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站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矿生产副矿长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
5、地面出现塌陷时,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
6、如果用高压水枪射流对塌陷坑回填,至少滞后工作面对应地表100米。井下指定专人观察并记录脱水量。如果有隐患,必须制定防溃浆措施。
7、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
8、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9、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各矿应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
10、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环卫、城建部门的关系,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第2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
成 员: 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
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
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
1、监测组织
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
2、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kj216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工作面每10组支架布置一台压力监测分站,由区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
(3)、顺槽的矿压观测
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3、监测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
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柱距0.6m,排距1.0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关门柱柱距不大于0.3m。
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三)煤璧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
2)及时跟机挂梁,挂梁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m,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不大于340mm;前梁接顶严实。
3)当端面距超过300mm时,靠煤壁要支设点柱,柱距间距3-5m。
4.监测内容及分析
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
2)工区自行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
3)测压组人员应分别对工作面的顶板移近量、支架阻力、活柱下缩量及顶板破碎度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
4)监测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仪表,并负责对仪表及监测工具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
5)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并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技术部门汇报,为安全生产服务。
6)根据不同监测目的,对所测数据进行细致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提出所测工作面矿压规律的认识,并以此分析控制顶板或改进支架等措施。
第三章、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
1、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挑冒高度不得小于采高的1.5倍。
2、在初次放顶前成立生产矿长为组长,矿、区队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3、初放期间,两个端头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端头来压。
4、打眼装药过程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防止垮冒伤人。单体支柱架设在煤岩稳定处。
5、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
6、初次放顶期间,两巷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章缓倾斜煤层正常回采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即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后,由于直接顶、老顶抗压强度低,直接顶、老顶随采随落,在回采过程中采用自然跨落法管理老空顶板,充填回采后空间的顶板。
(2)加强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人员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掌握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上图,准确预报来压情况。
(3)回采期间加强端头和超前支护,单体柱布设严格按照规程设计执行。
(4)加强液压系统的检修维护,保证支架支撑质量;严格控制采高,保证顶底板平直。
(5)做好工作面防滑工作,调整好工作面伪斜角,防止输送机上蹿下滑。调整时不得连续推机头或机尾,防止挤架、咬架、倒架。
(6)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20°时,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要设置防止块煤滚落的防护网,防护网的个数和间距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顶板管理
(1)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必须设专业挑顶小组挑顶,施工人员和钻机台数按作业规程配齐,并有一名队长负责挑顶工作,质量检查人员对挑顶质量要按作业规程检查,挑顶工作未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标准必须返工。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准前进。
(2)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推广顶板注水软化或深孔松动预裂爆破措施进行弱化处理,放顶煤开采坚硬顶板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顶板应做到顶板随采随落,严禁超采区设计规定的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作业。若架后出现大面积的悬顶,要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防止顶板突然冒落、气体涌出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
(3)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第一次放顶步距要适当加大,一般不应小于3米,同时适当降低采高。放顶步距及采高的大小应在初次放顶的专门措施中详细规定。
(4)工作面不得发生倒架现象,出现倒架,及时调正。
(5)如果出现自降立柱必须及时用单体打点柱,报告区队值班人员,并通知泵工及时处理。
(6)对工作面顶板破碎区段,及时背上冷拔丝金属网和半圆木,确保推进中顶板不大面积的垮冒,诱发冒顶事故。
第五章 两个安全出口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其宽度均不小于0.7米,高度不低于1.8米,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
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应与综采支架相配套,两个端头首先推广使用端头液压综采支架,其次选择液压过渡支架与单体铰接梁配套支护。
3、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的顶板要完好,严禁有空顶、空帮现象。
第六章超前支护管理
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
2、缓倾斜放顶煤回采工作面应沿底板送巷,沿底回采,不留底煤。确保单体液压支柱打在硬底岩石上。
3、“三软”煤层工作面必须有二次注液措施。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柱。
4、推广使用超前液压支架对采煤工作面顺槽进行超前支护。
5、采煤工作面顺槽必须有能对巷道帮、顶离层进行监测的仪器,要有专人定期观察,并记录在案。
第七章防止片帮、冒顶管理制度
1、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支架的初撑力不小于额定值的80%,移完支架后及时伸出护帮梁。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当采高在3米以上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4、人员在采煤工作面煤壁侧作业(钻孔、检修煤机等)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指派专人对人员施工区域的煤壁侧和顶板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松动岩石、煤块后,再进行有效支护,防止片帮伤人。必要时要加设防护网。
5、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煤壁直、底板平,不留伞沿,采高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已发生片帮的地段,要停止割煤,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端面维护,防止因片帮增加端面空顶面积而发生冒顶。
7、已发生冒顶处封顶时,要首先处理松动岩石及不安全因素,打好临时支护,然后再进行封顶工作。封顶过程中,班、队长要现场组织指挥。
第八章过断层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要根据两巷和工作面断层顶板情况进行挑顶或卧底,减缓断层处巷道或工作面倾角。
2、如断层面与工作面夹角小暴露面积大,条件允许时调整工作面方向,减少工作面推进时受断层影响的长度。
3、适当降低采高,煤岩壁要浅打眼、少打眼、超前放震动炮或注水软化,结合手刨镐,在支架前方打钢梁,对顶板进行超前支护,减少片帮冒顶现象发生。
4、增加断层处支护强度,加打戗柱、加密锚杆等。
5、过断层期间,工作面断层区域严禁放煤作业。
6、工作面过断层时应注意断层水的透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
第九章工作面回撤顶板管理
1、回撤工作面支架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回撤通道要保证顶板完好,支护有效。锚网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
3、每次撤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无阻。出架过程中,降架工作由支架工完成,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同时密切注意观察顶板情况,确认顶板稳定后再将支架一次降到位。及时检查、支护支架撤除后的顶板,为下架支架出架作好准备工作。
4、要边撤架边检查顶板条件,顶板随采随冒的回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一侧,要补打一排单体,及时加强支护,防止因支护不及时而导致顶板破碎,从而给撤架带来困难。
5、回撤通道内单体支撑点要稳固,防止单体倒下伤人,单体卸压孔要朝向采空区,回收单体时、必须密切注意顶板变化情况。
6、严禁人员在支架倾倒一侧作业、逗留。
7、严禁在无支护情况下作业。
第十章地面塌陷坑系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站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
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站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矿生产副矿长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
5、地面出现塌陷时,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
6、如果用高压水枪射流对塌陷坑回填,至少滞后工作面对应地表100米。井下指定专人观察并记录脱水量。如果有隐患,必须制定防溃浆措施。
7、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
8、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9、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各矿应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
10、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环卫、城建部门的关系,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