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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制度
1、井下各作业单位必须建立班中作业的工程质量控制和班末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当班的所有工作,安排者必须遵循“什么事、什么标准、谁来干、什么时间干完,不符合标准怎么办,谁来考核”的原则。
3、各作业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所从事工作的作业标准,单位内部要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班末交接班时,必须由交方和接方班队长、工程质量验收员联合对上班工程质量进行逐项验收。
5、作业单位对当班从事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做好细致的记录,尤其对涉及安全项目的相关参数、施工负责人,具体责任人都要记录详细。
6、单项工程安装结束,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其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7、工程的作业质量验收记录,单位要认真保存,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记录要认真保存。
第2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采取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井下各工作面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
2、质量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动静结合,随机抽查,不分班次、不定时间和地点。
3、检查时应将所经路线、所查地点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认真仔细排查。
4、每次检查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以“四定表”形式跟踪落实。对现场存在较大隐患,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5、检查过程中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达标。
6、检察人员现场安排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不配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