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井冈山市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之目的,使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以制度制度管人的目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3、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自学为主,每周一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由镇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轮流讲学,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例会、学习与布置工作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签名,无故缺会,每次扣罚20元,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当月兑现。
同时,每人必须带好笔记本,不准喧哗或做其它事,与会人员一般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
5、经常摘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5篇、
1.5万字,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篇、1万字。
学习任务未完成,每少一篇扣津贴50元,每少一千字扣津贴20元。
二、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镇机关实行考勤机考勤,时间为上午8:20以前,下午5:00至6:00,未按时考勤一次,扣罚10元。
如遇下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及时考勤者,须电话向分管党政办班子成员告知。
无故旷工者,每天扣津贴50元。
2、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如没有下乡或因公外出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因公出差、开会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党政办。
3、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病假、事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般干部凡请假半天以内者,须向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需由镇长审批(正股级岗位干部还须向书记报告)。
班子成员请假,需经党委书记审批。
凡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领导审批后请假条需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无故旷工论处。
无特殊情况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每请事假一天扣津贴20元;请病假一天扣津贴10元;超过4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除津贴分别为事假40元,病假20元。
4、婚假、产假、丧事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5、节假日、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值班顺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班或换班。
如确需调换班,须先告知办公室,并与调换人协商好,否则按缺勤处理。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镇内日常事务并填写好值班日志,如遇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主要领导对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每人扣50元。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来文、来信、来函件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呈阅、归档。
2、办公室文秘人员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按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完呈阅、传阅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凡分送的公文,办公室文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文制作完的当天分送完毕。
凡需归档的分文,文秘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机要文件严禁外借。
4、以龙市镇名义发文,其文稿均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撰写初稿,办公室进行审核,再呈报主要领导签发。
5、每年年终对各类文件要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存档。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履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
从严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保证镇内人员工资和机关日常开支及时发放。
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检查。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镇财务开支均应报告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大额开支视情况由镇长、书记或班子会议决定。
凭据要求手续齐全,即经手、验收或证明、批准等要有不同的知情同志签名。
3、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凡因公出差,一律凭正式发票实事求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一周内报帐。
4、因公借款应履行报批手续,经分管财务的镇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及时报帐。
5、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开支5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开支500元至5000元,由镇长和书记商量审批;开支5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决定。
报销票据经镇长审签后要交书记看过,出纳方可付款。
财务人员每月应及时结算和做帐,并做到每月10日前向党委书记、镇长书面报告上月经费收支情况。
6、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旅差费等按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需开支的日常用品,必须请示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出纳采购或添置。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公共财产实行造册登记,定办公室或定人使用,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清点财物办理移接交手续。
2、办公用品购置,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公共财产外借,本单位人员需借用公共物品,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如遇工作调离,须办理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镇政府住房原则上不能外租。
非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实行收费,标准为每间房200元/月。
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的,每月每间收取管理费10元,水电费自理(电费由供电公司按电表收取,水费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收取)。
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镇政府的车辆主要是用于镇领导因工作、外出需要时使用。
原则上不准外借和私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借用,需填写借用表格,应经过镇主要领导批准,所需油费和司机出差费均由借用人负担。
如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由借用人负责一切费用。
2、加强对汽油费的管理。
对汽车加油实行“定车定卡制度”,即每辆车均配备一张专用加油卡,汽车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
一经发现用加油卡给镇以外车辆加油,则每次扣除相关人员工资或津贴2022元。
加油卡统一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3、车辆的管理和派车的手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其他副职用车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驾驶员才可行车。
4、驾驶员必须负责镇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
如需修理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5、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平时若没有出车任务,应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七、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和外地投资客商来镇政府指导、检查、了解工作,应热情、周到、妥善安排。
2、来人来客的接待用餐一律由接待办公室按档次标准统一安排(一般来客的用餐标准:食堂控制在20元/人以内;餐馆控制在30元/人以内)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镇食堂就餐。
需安排在镇外餐馆用餐,必须得到镇主要领导的同意。
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带客到餐馆用餐,费用自理。
4、村干部及计生专干来镇联系汇报工作,原则上在食堂用餐。
5、与上级领导及客人交谈应谦虚谨慎,使用文明语言,回答客人的问题应实事求是、掌握分寸,不能随意表态和妄加评论。
6、接待用品及特殊物品的采购,应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接待办公室统一采购。
八、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堂物品的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
食堂必须满足镇机关干部的正常用餐,并采取成本核算的办法收取餐费,食堂还必须按镇政府的要求安排好来人来客的用餐。
2、本单位工作人员用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餐用膳(报餐时间为:早餐7:30以前、中餐11:30以前、晚餐17:00以前),特殊情况除外。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在食堂用膳,由接待办公室按接待标准通知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安排菜单炒菜。
4、炊事员对厨房和餐厅要勤打扫,餐具 要勤消毒。
5、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用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尽量为用膳人员提供卫生、价廉、味美的饭菜。
6、食堂须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开水供应。
7、食堂餐费报销须经炊事员证明、接待办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九、卫生制度
1、镇政府院内、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由门卫负责打扫,必须每天保持干净整洁。
2、书记、镇长办公室卫生由打字员负责打扫。
3、每周一上午,全体干部职工利用1-2个小时时间,对各自的办公室及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门卫人员要按要求接传好单位及个人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分类整理交至党政办公室分发。
3、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对政府大院的管理,并负责对非本单位车辆非公务活动在镇内停车进行收费。
收费标准为:小汽车10元/晚,摩托车5元/晚(大汽车不允许在镇内停放)。
停车收费资金对门卫实行奖励。
4、门卫人员必须负责政府院内、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打扫,确保每天干净整洁。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打字室制度
1、打字员系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打字内容向外人泄漏。
2、打字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专用、专管,其他人员如要使用打字室的计算机,须经办公室主任许可。
3、打字员只负责本单位材料的打印。
外单位及私人材料一律不得在镇打印。
特殊情况要打印,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4、打字室所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所需耗材要及时保障,需要购置用品时,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打字室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勤俭节约,不浪费纸张、油墨。
6、凡是计算机打印的材料都要存盘。
7、要爱惜设备,熟悉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
8、保证打字室的设备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9、注意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10、打字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串岗,平时应按镇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节假日如遇重要材料要打印,须随叫随到。
主题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023年 通知
中国 井冈山市龙市镇委员会 2023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