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6.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7.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须进行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
8.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加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10.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
2.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等。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
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2.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1.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2.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3.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4.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获取对应的安全资格。
l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获取a类安全资格。
l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获取b类安全资格。
l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获取c类安全资格。
l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获取d类安全资格。
l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获取e类安全资格。
5.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e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行。
6.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7.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8.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六、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结合安全规程学习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重新审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并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公司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健环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针对电力系统和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制度培训,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3.组织参加上级企业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特别是触电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健环部
2023年2月14日
第2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一期二批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 hse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施工过程中人身伤亡、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立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的hse管理。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号)
3.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5、《业主hse管理制度》
3.6、****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she计划
4、 教育形式
4.1、入场三级教育
4.1.1、业主hse教育
4.1.2、项目部hse教育
4.1.3、施工队级hse教育
4.2、日常安全教育
4.2.1、对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现场hse管理规定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重新培训。
4.2.2、已经进行过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若中途离开其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以上,再返回工作岗位时需进行重新培训。(如业主有要求,离开的时间期限可以调整)
4.2.3、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特殊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利用好班前会、各种安全会议、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技术交底、宣传栏、放映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3、来访人员安全教育
4.3.1、在施工现场时间少于一天的来访人员可不参加正常的入场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4.3.2、在施工现场时间超过一天的来访人员均应参加入场安全教育。
5、 hse培训要求
5.1、报名所需资料为:由各施工队队长签字的施工人员登记表一份(必需注明个人所属工种)、施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交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原件;施工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50周岁之间。
5.2、报名时间:由各队培训负责人提前一天(下午15时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报给项目部hse办公室培训负责人, hse部审核所报资料符合要求后组织施工人员培训。
5.3、项目部hse培训负责人带队凭联络单提前半小时入厂接受安全培训,迟到者不予培训。入厂培训人员必须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培训。
5.4、施工人员排队进入安全培训室,由本人按顺序自己签到,他人代签的人员不予培训,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离场。
5.5、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告知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以下注意事项:a)培训过程中手机打到静音或振动位;b)请爱护培训室中的公物;c)培训过程中请勿打瞌睡;d)请不要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e)不允许吸烟;d)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如在培训过程中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6、 安全教育内容
6.1、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懂得安全决不妥协,每一项工作做好才是完美的,所有的工作都存在危险,但所有的事故与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安全是我的责任。
6.2、法制教育
6.2.1、定期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遵纪守法的教育,能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伤害他人就是犯罪。
6.2.2、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还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让全体员工从血的事故教训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6.3、劳动纪律教育
主要是使全体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6.4、安全知识教育
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方法,危险区域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安全知识,用电,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消防灭火器材,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的教育。
6.5、安全技能教育
结合各工种的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包括各项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国家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6、按工程特点,hse管理要进行以下重点教育。
6.6.1、高处施工时,要做好交叉作业物体打击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
6.6.2、露天作业,地下施工和在钢结构框架上施工,在高温或雨天,台风等作业时,作好安全用电、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及遇到风速大于6级时停止吊装等措施的教育。
6.6.3、施工作业人员工进入现场施工,要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
6.6.4、工程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培训。
6.7、安全培训考核
6.7.1、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考题及标准答案项目部统一考试、hse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归入培训工作档案。
6.7.2、每项培训完成后,对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再次培训,进行补考,至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