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机关幼儿园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由电教员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帐物相符。
2、电教员要掌握设备性能,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的故障,保证设备正常工作,要定期对电器通风驱潮、检查、保养。
3、教师必须了解设备性能,掌握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操作规程。使用时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电教员。
4、学校应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每学年发放一次,学年结束归还。
5、电教设备应保持清洁,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灰尘。
6、每学期学校要定期检查清理器材设备,电教员工作变动时,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