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优化机关事务管理质量、强化机关服务、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让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按规定落实办事、按制度管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十一个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制度执行。
第一篇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为全面落实“三制两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水平,制定了《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争创一流。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理各类业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欢迎社会监督,搞好承诺服务,力争群众满意。
3、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开展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每天上班,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每日早晚各一次。星期一为上午9点,其他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冬季延迟半小时,晚上签到时间为下午6:30--8:00。
4、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
5、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做到出满勤,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岗位任务,党委政府按岗位要求对每个在岗工作人员的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满勤、工作岗位任务完成好的,因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法定长假(如五一、十一等)加班每人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其加班补助凭考核出勤登记,按月发放。
7、注重职业道德,坚持按政策原则办事,不循私情,严禁谋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8、坚持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党政领导研究,再予以办理。确保党委政府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学习制度
1、乡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策本乡党务、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班子成员交心通气。
2、乡机关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确定召开,乡机关党员大会全年召开4次,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全年组织党员政治学习6--12次,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会议保密规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按组织原则形成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个别同志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任何人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场合说三道四,泄露会议机密,拨弄是非,影响团结。
4、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
5、学习方式分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书记、乡长统一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6、脱产干部每个月述职一次,汇报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无特殊情况,党委组织每月评议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
7、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都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及时参加,与会人员签好到,会议作好记录。
8、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接待来人来访,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每周例会上结合考勤进行一次工作简要汇报。
2、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填写在《考核记事本》上,并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3、党政领导干部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以口头的方式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再汇报一次,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己开展的工作。
4、村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5、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6、汇报工作内容简明扼要,只讲个人工作事项,不发挥、不谈无关内容。
7、党政领导出市外必须跟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村干部外出要跟包村领导汇报并经书记乡长同意,站所办负责人、干部职工外出要跟分管领导汇报,并向书记乡长请好假。
8、凡安排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
9、对主要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第二篇乡请销假及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一是工作人员病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三天)者,出院时必须出具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二是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依照执行。
2、事假。一是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庭事务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书记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二是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执行。三是每月事假在2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扣10元/天。
3、婚假。婚假是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15天奖励假期(含婚假3天),假期内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产假。一是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在产期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难产增加产假15天(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是在产假期间给予配偶护理假7天。三是产假、护理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5、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省、州外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所需时间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其它公假。一是凡组织上推荐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凡因工作需要且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党校、函授、自学,由书记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面授时间按面授通知书批准(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附面授通知书)。
三是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请假程序和手续
1、工作人员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审批权限签批,请假即认可有效。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凡持有符合前述条件的假条、证明,均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2、各类假期,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3、干部职工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4、书记和乡长请假由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考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建立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先到办公室签到,每周由书记、乡长审核。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书记、乡长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迟到按每人次5元计算扣款,早退按每人次10元计算扣款,旷工按每人次40元计算扣款,按周公布,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交财政所落实扣款。
(2)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乡机关休双休日外,其他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等),每个月可请事假1天,超过按每天每人10元扣款。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条者应电话向书记、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4、每个工作人员要逐日填写好《考核登记本》,把每天完成的工作登记起来,以备检查。
5、建立干部职工上岗出勤情况登记表,让来乡政府办事的同志知道我乡每个干部的工作去向。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需推迟半个小时才能到岗的,必须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迟到;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否则,视为旷工,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7、严禁在境内参与搓麻将、打牌赌博等活动,第一次发现扣工资50元,第二次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第三次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8、工作人员按规定出满勤争取超出勤,出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月公布,年终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9、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坚持在乡食宿,每月必须出勤20天;在乡住宿必须满15晚,长期带家居住在乡者必须满18晚,多一晚奖励10元,奖励上线为22晚;干部在乡政府住宿时间每缺一晚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中心工作,按出勤率奖。需要开会办事的凭办公室通知并获得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但是必须在下午4:00后离开。脱产干部每月至少下村组20天,党政领导15天,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坚持在乡住宿,开会可2个晚上不在乡政府住宿,连续开会按会议时间加1晚。
10、双休日无重大事情可在家休息,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即来。全体工作人员分8个组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办公室已通知到的,而没有到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每人次扣款40元。若是办公室没有通知到的,扣款由办公室下通知的人员负责。旷工1天,每天扣罚40元,在月底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11、所有干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书记、乡长抽查。如书记、乡长抽查到情况,而办公室没有督查到,扣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和被督查者相应工资。考勤员在记录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考评考核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有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各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目标任务,经常对照自查,写出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2、考评考核办法。年底按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和嘉奖记功人员。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规定由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量化记分。最后列出优秀、称职、不称职。
(1)考核德(20分)。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全局观念强,执行政策,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记满分,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中有问题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1―5分。
(2)考核勤(20分)。具体要求是:每月出满勤22天,记满分。除法定的节假日外,旷工1天扣1分,未经同意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超出勤者给予适当奖励。
(3)考核绩(60分)。具体要求是:全面完成本岗位目标任务的记满分。工作做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凭本年度的奖状、证书或通报表彰的文件,分别加2―8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单项工作评为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省级的加4分。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或其他报道的,实行年度考核加分和奖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7分,奖励3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奖励100元。
考核主要分两个万面,一是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30分)。做到各人有职有权有责,原则上要独立开展工作。二是包点工作(30分)。其中计划生育(10分)、水费收缴(6分)、参合资金收缴(6分)、社会稳定(4分)、农林业生产(4分)。
3、凡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罚者,按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办理,当年不发奖金。工作中有差错,当年不评优。不按程序办事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按政策程序办理,出现差错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4、每年的年度考核在群众考核测评的基础上,并按有关规定加减分统计后,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再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本规定由乡人大、乡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篇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具体作法为: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准则
1、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不断增强我乡财政活力,控制支出膨胀,完成消债目标,集中有限财力办事,乡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乡机关以及各部门编制统一的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不在预算之外另留收入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财务,实行资金统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销、存,总帐和明细帐等票据账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管村用的模式。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单项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超过此额度,500以上的由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违反此规定,出纳人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四是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乡机关实行来客接待登记制度,由乡党政办统一登记,并搞好接待工作,主管内务的领导安排接待标准、陪客人员。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乡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准,坚持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办公室电话费用的管理。本着合理布局,节约开支,节约归公,超额自付,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办公室电话月费用标准和使用人员范围(办公室电话费包干80元/月)。移动电话、交通补贴费按职务和根据工作量,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县内出差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自修、函授等,获中专、大专、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但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坚持财务公开,乡、村财务每季度公布一次。不乱开支一分钱,做到清正廉洁。五是项目建设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拍卖,党委民主讨论决定。
2、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制定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乡机关到各村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强化监督,从而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二、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八荣八耻”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纪律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学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四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学习,要求乡干部要做到“耐得住清贫,扛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不义之财不要,不明之物不取,是非之地不去”,要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坚持干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要求大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起干部学习园地,在乡掀起学习高潮,学业务、学政治、学法律,使干部的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个个爱岗敬业,人人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循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索、拿、卡、要,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邀请到娱乐场所进行非法娱乐活动。乡党委书记、乡长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乡机关中层干部、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廉政责任意识。首先,在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上,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其次,加大检查力度,乡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有时查上班签到,有时查到村入组,夜查进住农家情况,或到办公室查,或到村查,或电话抽查。同时,狠抓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文明执法,不谋私,不以势压人,不徇私枉法,做到公开公正,树立“亲民、为民、爱民、富民”的良好公仆形象。
3、组织干部进农家,体察民情、体谅民意,体验农家生活。乡党委、政府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组织机关干部进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访农家情、献农家策、开农家会、导农家向、答农家疑、解农家难、办农家事。为群众送项目、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深入田间地头看瓜菜,庭前院后议增收,夜宿农家话小康。组织干部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乡党委书记、乡长要带头深入村、组、农户,召开党小组会议,群众座谈,访问党员,收集、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带头弘扬良好的党风、政风,把“亲民、爱民、为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赢得广大群众的称赞。
4、评选“爱民支书”,“爱民干部”,在乡村干部中,广泛掀起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乡党委领导应该通过深入村组,组织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核实干部进农家情况。通过民主评选,表彰“爱民支书”、“爱民干部”,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励全乡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三、抓财政、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乡、村都要对每位领导和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每季度按时对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民主理财和群众参与意识,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村级招待费等不合理性开支。同时,每年由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牵头,组织乡纪委、农经站和财政所有关业务人员,成立财务检查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比,对各村的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并突出重点。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
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违纪案件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贿、挪用公款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的查处。
第四篇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保证上传下达,机关安全、信息及时传递、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值班职责:
一、值班工作职责:
1、卫生清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和乡政府卫生厕所的清扫,院内每天清扫一次并于8:30以前完成。组织每周一次大扫除,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8:30,要求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对院内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草坪花台修剪、浇水,过道、楼梯以及栏杆进行清扫拖抹。
2、会场服务工作:负责值班期间大会议室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后清扫并关好门窗。
3、双休日工作:负责周六、周日来文、来信、来电等接收、保管办理等工作,来电处理登记,来访接待工作,处理日常事物。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汇报党政主要领导,来文、来电于周一交接给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开门值班。
4、考勤统计工作:配合考勤督查组对一周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考勤进行收集统计,各单位的考勤以督查情况为准。
二、纪律要求:
1、值班周期从每周一至周日。值班期间,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值班期间所接来文、来电、来访及时与带班领导汇报,周一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各种事务及时处理。
4、每班设带班领导一名,按包村干部搭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监督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值班工作人员的按时就位。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服从带班领导、值班组长的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完成好各项值班工作。
第五篇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乡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我乡财政的正常运转,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财政、财务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依法组织收入。各站所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费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2、实行乡财政统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所专户,并附相应的收入依据(如合同、协议书等),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各部门收取的各种款项,不得坐支,也不得以支抵收,更不能私设“小金库”,如一经发现,并追究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属个人行为的则按有关规定依法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凡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专项资金或乡参与县级部门分成的预算外收入,由乡财政所会计凭县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文件向上级部门办理申请拨款手续,并完善相关业务。凡上级部门拨付安排的各项资金由财政所出纳统一用往来款项拨款,村级资金由农经站统一拨款。
4、乡镇各项收入和国有资产统一归口乡财政所管理。乡镇的各项收入,必须在开具票据之时起,24小时内交信用社乡财政所设立的收入专户,过期视为挪用公款(特殊情况除外)。任何单位都不得自立账户,开设账号,私存现金,截留、挪用资金。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每月25日前与乡财政所报账和结帐,并不得以发票和欠条抵交各项收入。
二、支出管理和审批
1、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由预算会计负责,支出由财政统一安排,由出纳负责,不得坐支。
2、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的管理原则,各项支出由分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后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开支发票原则上每月25日后审批一次,次月不予审批。
3、严禁白纸发票开支,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和审批,财政所拒绝付款。乡内所有开支不得签单,谁签单谁负责。报销经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的票据。外来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必要的事由说明,集中支付欠款要有审核组意见,经主要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部分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1)电话费:在编在岗担任副科实职的党政领导的电话费补助,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办公室电话,实行专人负责,包干使用,超过自负,每月补助电话费80元(包座机费在内,列入工资发放。)
(2)会议旅差车费:党政领导正科、副科级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计生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其他人员是由乡财政工资统发的股级干部每人每月补助40元,因特殊原因要租车,须报告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开具用车单,报书记、乡长批示同意后方可派车,否则乡财政所不予结账。
(3)学习培训费:各主管部门短期业务培训接到通知后,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方可参加学习,凭文件报销学费,并扣除学习期间的各种补贴。其他学习、转干、录用、档案管理、脱产学习、文凭学习、职称学习等一律由本人自负。
(4)招待费和会议费:原则上一律在乡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要先报主管内务领导批准,方可在批准地就餐并控制费用,否则费用自负;来客原则上不发盒数烟,特殊情况由书记、乡长控制用烟等级。
(5)办公设备用品添置,需预先造具计划清单,报书记、乡长审定方可购买,否则开支经费自负。
(6)在乡辖区以外的各项开支,统一由经办人负责付款,凭发票核报,乡内的各项开支由领导审批,财政所统一支付。
(7)工作考核所补发、扣发的各种款项,经乡党委研究后,由分管领导造具清单并加盖公章,交财政所当月落实。
(8)每月由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调度资金一次,各项支出统一审定统一安排。
(9)炊事员工资每月760元,优先保证及时发放。
5、各项开支审批情况,适当时候(每个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在乡党政联席会议中公布。
6、会计业务及报表工作
(1)财政所的会计业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30日前出纳负责把开支的发票及时交会计,会计在次月5日前登记好总帐、收支明细、往来明细帐。
(2)每月5日前由预算、行财会计负责编制好会计报表,并由财政所长签字后一式四份交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各一份。
三、票据管理
1、乡财政所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稽查等管理工作。所属各部门财务上使用的各类票据必须统一到财政所领取。
2、乡票证管理员与开票员、开票员与收款员应实行岗位分离。财政所负责票据管理的人员不能兼做乡政府等下属会计部门的开票及收取现金工作。一般情况下,乡所属下属部门的出纳应负责票据管理和款项收取,相关收费人员负责开票。
3、票据的领用、核销程序。用票部门应指定专人到财政所领取收据。业务发生后,用票人员按规定及时向财务部门结算票款,并由会计人员在票据存根联上签字,以示票据已结。核销票据时,经办人、会计人员分别在票据封面签字,再由财政所票据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收费票据验讫章”。
4、严禁使用各类自制、自购、过期等非法收据。
5、加强票据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代开,谨防票据丢失、损坏。一旦发生票据遗失,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乡财政所、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上报县主管部门。
四、财物管理
1、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内务和分管办公(来源:)室的领导任副组长的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领发、保管、建帐登记、核算等工作。
2、由财政所商同党政综合办公室对乡机关财产和实物进行登记,建账立册,统一调度。
3、乡政府添置固定资产,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4、添置、维修一般的办公用具,应由有关部门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5、财产物资如有损失报废时,须经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如属国有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报废,同时应报县国资部门审批后,方能核减。
6、干部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调离时,应将自己办公室和住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让他人或带离本单位;离开前应经党政综合办公室及财政所进行检查核对,办理清点手续后,将房门锁匙等一并移交综合办公室,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
7、村级财务管理
(1)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村级所有收入必须进入乡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以季度核报,凭发票列支。
(2)各村财务运转情况每季度由乡农经站负责报表三份,交书记、乡长、主管农经领导各一份。
第六篇乡后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对我乡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规范接待方式,强化纪律约束,逐步使全乡公务接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接待范围
来人来客原则上由乡政府统一接待,各站所办实行对口接待,负责对口的上下级单位、人员来往的接待。上级主要领导及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党政主要领导参与陪同;其他领导或客人,原则上由分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安排或部门负责人参与陪同。
三、接待方式及标准
1、接待工作统一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经办,实行层级管理,领导干部原则上不经办,特殊情况外出办理公务,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接待就餐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特殊情况在外接待的,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接待。
2、接待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用烟或购物单(一式两份),接待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财会人员凭单据并在其上写明配餐领导及接待单位、报账需附开支清单和发票按规定的权限申请批准报销入帐。
3、接待提倡工作餐,原则上每桌标准不超过80元。上级和外地公务往来接待标准按规定从严控制,如需提高标准的,要经书记或乡长批准。
4、接待酒水和烟等副食品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管理和接待,接待餐原则上不发盒数烟。公务接待烟标准从低。公务接待用烟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保管;食堂接待酒原则上采用散酒接待。
5、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县级以上有关单位或领导,以及到我乡学习、参观、考察的本县内其它乡镇单位或领导,实行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6、县级以上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就餐的,必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各村工作组、协调组下乡,由各工作组安排到村就餐。
7、到我乡投资或直接参与我乡经济活动的客商,接待视情况酌情处理。
四、纪律要求
1、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规定。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乡内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3、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乡政府机关食堂,乡属各站所办及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接待。
4、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接待就餐的,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个人不准乱拿东西,原则上不发盒数烟。
5、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宾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不报销衡阳市各宾馆住宿发票。
6、要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酗酒闹事。
7、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或定期支付。接待赊帐要求接待工作人员要及时写明接待事由、接待内容、接待金额(注明大写和小写)、参加人员、安排领导、接待时间和经办人。付赊帐款时必须由党政综合办或财政所2个人以上经办。
8、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的,必须报请书记或镇长同意,以本地土特产为主,不得赠送高档贵重礼品。
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费用自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由乡纪委负责监督执行,由乡纪委、乡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各站所办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乡纪委和党政办。
第七篇乡内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实行承包制,工作人员做到清洁干净,饭菜可口,保证每餐一荤一素一汤,干部就餐实行登记制,每餐2.5元,按月结账。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食堂搭餐。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列出计划,报书记、乡长批准后统一购买,各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各部门需要在外面印刷业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由各部门提出计划经书记、乡长批准,一般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统一联系有关业务和费用结算。
三、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不许租车,如计划生育、集体活动等必须要用车的事件,但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开具派车单,经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用车。司机凭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车,凭用车单和财政结账,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所有罚款和其他损失由司机负责,严禁私事用车,未经批准随意用车造成的损失一概由当事人负责。
四、本单位所有公物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公共财产登记簿》。
五、配给各部门的公物由各部门全体人员负责保管使用,配发给干部职工个人的公物由个人负责保管使用,其他物品一律由办公室保管。
六、机关公物一般不外借,不准拿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必须写好借条,并保证按期归还,经办公室同意,保管人员凭借条借出。归还时要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借方要照价赔偿,借方未赔偿前由同意外借人员负责赔偿。
七、公费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书籍均为集体所有,除经批准发给个人学习外,一律不得据为己有。
第八篇乡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一经发现断掉网线,不再允许上网。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
三、不得使用来历不明和与业务无关的软盘或光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把本部门的软盘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随意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出于工作需要为办事人员拷贝软件的,报党政办主任同意,需确保信息安全。
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微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上机操作,管理人员报办公室备案。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计算机应在规定位置放置,确保线路畅通。不得将盛水容器置于机壳和电源键盘上,非工作时间要切断电源。
七、操作计算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
八、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添加和删除程序,不得随意删除微机的软硬件配置。
九、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病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十、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操作规定,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使工作或财产受到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办公室必须在下班时,关好本办公室的门窗,以免电脑被盗,如没关好门窗,造成电脑被盗,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
第九篇文件收发及印鉴管理制度
一、文件收发
1、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保管,并按规定及时送交党政班子成员阅处。
2、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主管部门起草,交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书记、乡长签发。办公室负责编号、安排打印、留底存档,凡有错漏,不合要求的文件不得盖印,不得发出。
3、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的收集、整理,确保文件完整、连续,按要求立卷、归档并及时存档。
4、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市县召开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文稿向书记、乡长汇好报。
二、印鉴管理
1、乡党委、政府印鉴(含钢印)由党委组织委员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并建立印鉴使用登记簿。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凡各种业务开展需要加盖行政印鉴的须经乡长同意。
3、凡需加盖党委印鉴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各部门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从严掌握使用。
4、乡党委、政府行政印鉴非特殊情况不准随身携带外出使用。
第十篇信访接待制度
一、推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接待要规范,按程序办事。
三、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四、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接听;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六、信访接待时,请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七、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篇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上班前15分钟的卫生打扫制度,经常保持室内陈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
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
三、每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打扫卫生时间,做到墙壁无蜘蛛网,各部门门窗、柜子、办公桌整洁。
四、个人房间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打扫,并安排人员轮流值日,负责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五、大扫除由主管内务的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体同志都要积极参加,搞好卫生,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卫生检查。
六、卫生责任区安排: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