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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作管理制度两篇
本文目录
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
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
”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
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功能室和各班级任课教师向领导
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
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
,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情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
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村居安全员保持密切联系,争
取村居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
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
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
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
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
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
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
可靠。
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2)
《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师科研工作条例
为实现“创名牌学校、当一流教师”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教师争当科研教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要做到: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
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原则,确立课题研究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第四章 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第五章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
第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2、学校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保证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支出。
3、学校教科室对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可根据研究范围的大小实行一次性核发或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第2篇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眉县城关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
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委员及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学生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四个部。
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委员及干事5到8名。
2、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种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2、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4、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5、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执行主席团会议决定。
4、协助主席团成员安排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三、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主持主席团工作并召集全体主席团成员会议。
2、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3、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五、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干部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注重平时的考察、培养、合理配备学生会的干部。
2、协助学生会主席安排、协助各部门工作的正确方向及各部之间的关系,负责学生会干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计划的落实。
3、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循情况,对违纪人员即使做出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4、起草学生会文件的收集、汇总及各种具体资料。
5、负责学生会组织的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六、学生会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会各类活动安排。
3、组织学生会各部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4、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5、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6、协助主席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7、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七、学生会宣传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快速传递团委、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情况。
3、定期召开各班团支部宣传委员例会,对各班团支部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
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4、督促各年级各班班级文化建设工作、黑板报等,广泛征集宣传稿件,为其它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作好前期宣传。
5、配合团支部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黑板报检查、评比工作。
6、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7、组织各班积极向《晨钟文学社》投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8、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协助校团委或学校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
八、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九、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学生会组织、策划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和发展各种艺术社团,合理有序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十、晨钟文学社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社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2、对文学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3、定期组织文学社社员的活动,监督、指导社员的学习。
4、主持对文学社机构成员和社员的考核和评定。
5、积极组织优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断提高文学社的知名度。
十一、晨钟广播站站长职责:
1、在校团委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
2、结合校园文化特色,采编健康向上的节目内容及国内外的时事报道。
3、充当沟通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桥梁,做好学校动态的新闻报道。
4、发挥广播站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全校 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5、对学校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活,提高校园文化 品位。
十二、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提供志愿服务;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领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3、培训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成才机会;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及委员任免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审批。
(对于申请离职的干事及委员,必须提前向各部递交申请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以批准)3、副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处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副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组织部递交申请由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批准,)
4、正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长或组织部长在各部门召开全体会议并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正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批准)
5、主席团成员干部,任免增补需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后,提请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任用。
(主席团成员干部申请离职,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同意后,向学生会全体会议予以通报)
6、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关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
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委员及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分管学生会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秘书处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处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秘书处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应,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团成员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及干事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团成员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 、秘书处在新一届学生会上任前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团委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
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期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个人”“优秀团员”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秘书长处。
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共青团眉县城关中学委员会
第3篇 销售科煤场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煤场管理,树立公司形象,达到煤场工作的文明高效、规范合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维护车辆进场拉煤的顺序和秩序,按车辆的拉煤品种组织车辆在规定地点进行装卸。
1、煤场管理员在组织车辆装煤之前一定要分清煤种,并告知司机装煤地点和卸煤地点。
2、按车辆的进矿顺序(序号)给车辆进行装车。
3、维持矿内车辆的排队秩序,阻止插队、乱停、乱卸现象的出现。
二、保持煤场的卫生与安静
1、每早8点班上班首先清理煤场的卫生,并且白天要一直保持。
2、由于煤场与办公、生活区很近,所有车辆不准在场内鸣笛。
三、煤场设备、供电线路要保持完好,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严禁带病运行,确保不留隐患。
四、矸石、中煤的排放要及时、储存要规范,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和矿区的环境。
第4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 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10、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
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 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年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积极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4、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参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
第三章 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 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 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第四章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须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情况、上报就业材料情况、院系就业率等为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学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5篇 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公司的人事管理中,有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同时也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管理需要,以下整理了一份详细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聘用及试用期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
第四章考评
第五章辞职与解聘
第六章工资
第七章假期
第八章培训与发展
第九章劳动保护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主要采取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股东会聘用;其他部门人员由总经理聘用,报股东会备案。
第二章聘用及试用期
第四条聘用员工应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定岗定职的基础上编制用人计划报股东会通过。
第五条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以录用。
第六条所以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员工资料,以旦又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第七条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又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
第八条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佣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
第十条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其中包括1小时的午餐,时间为12.00-1.00)店面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进行综合工时制。
第十一条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或签到),店面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第十二条上班迟到十五分钟支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上班迟到三十分钟或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第十四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第十五条店面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以上级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须换班须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店面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可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员工需填“外出申请单”,经上级主管签字后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需打卡或签到。
第十八条若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店面员工一各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受到口头警告处分。店面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得通道,上班时需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第十九条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得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第二十条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第五章辞职与解聘
第二十二条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辞职程序如下:
1辞职书(员工)2接受辞职书(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上)3审批4清办离职事项(员工/相关部门)5准备资料/结帐(人力资源部)6签发离职证明(总经理或店长)7离职(员工)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员工解聘程序如下:
1解聘报告(部门负责人)2商讨/审批3签发解雇书(总经理或店长)4清办解聘事项(员工/相关部门)5准本资料/结帐(人力资源部)6解雇(员工)
第六张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是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漏,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八条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公司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公司于每月十五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三十条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假期
第三十一条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理则,得到部门主管和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写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修养时,必须持病例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前申请,但遇有疾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二天上午10点以前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的三天内将病例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做书面警告。
第八章培训与发展
第三十四条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
第三十五条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社会培训。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以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第三十六条为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地方,员工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回顾,同时公司负责人也应当定期对属下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若员工对评估结果持不同看法,应当将评估结果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直接依据。
第三十七条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员工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员工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第九章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公司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等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公司得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2一旦发现所使用得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置的劳动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通,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送更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准则适用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十一条本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由公司总经理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股东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6篇 某矿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
一、班长组织本班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作业规程》学习后应由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签字,正班长主抓本班的安全工作,副班长主抓本班的生产工作。
二、公司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工程师每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各作业规程编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现场与规程对号、查找不足。
区队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的要追究区队长的责任,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三、采、掘工作面都要实施有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同时,保证工作面整齐、清洁、材料工具存放有序,做到巷道高、宽、平、直、净,水沟畅通,无积水。
五、当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六、坚持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矸煤突然冒落伤人。
七、巷道遇到较松软煤层时,必须采用前探式支架支护,空顶高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在支架上打木垛接顶。
八、架棚前必须先拉好中线、腰线,严格控制巷道方向,架好棚子后及时背帮背顶,荆芭、椽子质量、数量均应符合要求。
九、维修巷道时,应坚持先外后里、先上后下的原则。
第7篇 井口接待站站长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为督促井口接待站站长履行工作职责,特制定其岗位工作制度。
一、 工作内容
1、对接安全网员监管,收集安全网员每班隐患排查情况,并进行分类汇总;定期组织安全网员培训、召开会议,提高安全网员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履行现场安全职责。
2、负责一水平避难硐室、二水平咖啡吧、二水平避难硐室文明卫生及避难硐室日常检查维护,保证责任区域范围标准化动态达标、避难硐室个系统运行正常。
3、负责大堂管理,协助工会、安监站开展井口安全活动。
二、工作时间安排
8:00-8:30负责在井口收集、归类安全网员上交的隐患排查单。
8:30-12:00负责二水平咖啡吧、二水平避难硐室文明卫生,检查避难硐室各系统完好情况。
12:00-12:30午餐。
12:30-14:00休息。
14:00-16:20负责一水平避难硐室文明卫生,检查避难硐室各系统完好情况。
16:20-17:00负责统计分析安网员所排查的隐患。
在负责区域范围文明卫生合格,避难硐室维护正常情况下可自行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顺序,特殊情况另作通知安排。
三、工作要求及考核
1、对安全员工作必须认真仔细,隐患分类整理,安网员出勤按上交隐患单情况统计清楚;一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安网员培训或交流,有记录;每月做好本岗位工作总结。
2、对井下避难硐室、咖啡吧卫生情况必须保持标准化达标,不出现积尘后、结蜘蛛网等情况,凡出现文明卫生被点名批评或检查不合格情况,每次扣考核分1分。
3、避难硐室检查各系统要求对密闭门、压风系统、压风装置、水、药品全面检查,压风系统要打开检查供风是否正常、密闭门能否关闭、自救器是否失效及其他系统设备是否可正常运行使用等,凡是发现实际问题与台账不符合一处扣考核分1分。
4、检查发现用水直接冲洗开关设备、接线盒、探头等,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600元,以此类推。
5、出现迟到、早退、虚假考勤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8篇 新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新桃中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落实学校“有序化管理”工作思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持校园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校内吃零食。
2、各班值日生要在下午放学后15分钟内,把本班教室卫生彻底打扫一遍,卫生区卫生早晨由值日生打扫。
3、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各班要对教室卫生及卫生区卫生进行彻底打扫,教室门、窗、电灯,包括卫生区内的附属物。严禁学生擦窗子。班主任要靠班指导。
4、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校服要保持干净。
5、桌内及桌外物品摆放要整齐,及时清理。
6、学生从小要做环保小卫士,做好本子等物品的二次利用,尽量减少制造各种垃圾。
7、墙壁保护好,无破损、无污迹。
8、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室内卫生、墙壁卫生、卫生区的卫生保持分工到人或小组,并把分工情况表报分管卫生的负责人。
9、卫生检评:由红领巾卫生监督岗负责检评、公示。
第9篇 医院管理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配合临床工作,特定制度如下:
(二)根据临床需要,按时、按擀、按要求供给。
(三)新入院病人和急诊病人作到随到随煎。
(四)煎煮前将药材浸泡半小时,特殊处理者按规定执行。
(五)药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
(六)认真执行先煎、后入、烊化、包煎等特殊煎法。
(七)煎药器具要保持清洁,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
(八)每日服药要进行消毒,并做到药液、服药人姓名、床位准确无误后方能发药。
(九)传染病房与其他病房盛药器具要严格分开使用。
(十)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
(十一)本室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十二)煎药室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十三)中药煎枯严禁重新加水再煮,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以免耽误病人服药。
(十四)以上制度请监督指导。
第10篇 工作票管理制度工作许可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作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公司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公司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作票 the work ticket
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包括: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一级明火作业票;二级明火作业票。
3.3工作许可人 the work approver
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值长担任。工作许可人应能够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部门批准的工作许可人名单应书面公布,并报公司备案。
3.5热力系统 the thermodynamic system
热力系统指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及输灰出渣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3.6危险源点分析票 the dangerous source analyzing list
危险源点分析票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能有效保证人身安全,针对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由此制定出预防措施,并填写在“危险源点分析票”上,这是一项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措施。
3.7停电联系单 the power off ticker
停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需要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因热力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将依据停电联系单做为此项安全措施执行的凭证。
3.8送电联系单 the power on ticker
送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完成后,需要值班人员撤消安全措施或恢复送电,将依据送电联系单做为恢复送电己执行的凭证。
3.9一级火票 the first class fire ticket
一级火票指在点火油库围墙内及其油系统;1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本体和充油电气设备大修时5m以内;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沟道;各种承压设备;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3.10 二级火票 the second class fire ticket
二级火票指在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变压器本体,充油电气设备的大修以外的使用明火;110kv变电站、各类仓库;主控室、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以及所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4职责
4.2 工作票许可人的职责
4.2.1 应按dl408-1991和电安生[1994]227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
4.2.2 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已隔断。
4.2.3 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4.2.4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的危险、检修设备带电、停电部位及注意事项等。
4.4 生产运行部门的职责
4.4.1 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4.4.2 完成本部门工作票的检查、汇总、统计、分析、保存等工作。
4.4.3 督促检查检修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4.4.4 完成本部门工作票的检查、汇总、统计、分析、保存等工作。
4.4.5 在主设备大修及公用系统的检修时,组织制定安全措施。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工作票及危险源点分析票的填写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热力工作票及危险源点分析票。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安生[1994]227号文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需要运行值班售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燃料系统、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长时间停留时。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作业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作业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作业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一个作业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上依次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同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危险源点分析票与工作票同等对待。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除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要根据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如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烫伤、使用电动工具伤害,误碰(操作)运行设备,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具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工作结束后留下的隐患等。由此制定出预防措施,准确填写“危险源分析票”。
整个机、炉大修时,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由生产运行部统一平衡。
在同一地方(地点)或同一检修的设备上进行内容相同的工作时,持工作票的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火票工作负责人。
在填写工作票后,应填写统一的工作票编号。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的填写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热力系统的联系,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等),必须关闭和开启的阀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悬挂禁告牌;还应写明按电安生[1994]227号文规定应加锁的阀门。
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上述安全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由于运行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离范围的措施。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未提出的安全措施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如使用附页,在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5.3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安全措施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检修设备控制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隔断器。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使用“停电联系单”取代此项检查。在“停电联系单”上应写入挂“禁告牌”的内容。
热控检修人员在所管辖的电气二次接线回路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如: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表等二次接线装置)应履行下列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在非热控管辖的二次端子排需要将热控管辖的二次接线头断开时,由电气专职负责履行工作票手续做好安全措施,热控检修按规定进行检修工作。
热控管辖的二次端子排需停电的,由电气专职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票上注明配合热控工作)进行停电工作,双方共同确认该回路电源断开后,热控检修按规定进行检修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照上述规定进行恢复。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时,除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外,还应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汽、水、烟、油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档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部门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中凡涉及电动截门地操作完毕后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断开。热机控制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5.4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4.2 接收工作票
值长应对电气一种工作票,一级明火工作票,热机主设备和主蒸汽、主给水系统的工作审批签字。
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送交运行值长处,次日开工的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值长处。运行值长对工作票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必要的安全补充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期工作票的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问题或遗漏,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运行值长在签收工作票后,应在设备检修工作票登记簿上登记。
5.4.3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5.4.3.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安排意见,由值长布置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有值长监护执行。
5.4.3.2 安全措施中如需电气值班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的,值长应填写“停电联系单”送电气值班员。电气值班员依据“停电联系单”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写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退给值长并做好记录。
5.4.3.3 各专业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经值长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通知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5.4.4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票许可人向工作票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录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检修开工许可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4.5 检修工作开始
5.4.5.1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5.4.5.2 在许可开工后不允许任何人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如确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运行、检修双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并应变动情况做好记录。
5.4.6 工作监护
5.4.6.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5.4.6.2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4.7 工作延期
5.4.7.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期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5.4.7.2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5.4.7.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5.4.8 延期手续
5.4.8.1 延期时间在8h以内,由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工作票上签字。
5.4.8.2 延期时间超过8h,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人或以上人员批准,经批准后在工作票上签字。
5.4.9 检修设备试运
5.4.9.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组安全措施时,工作负责人应在试运前将全体工作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5.4.9.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行时,应将试运行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确认检修工作人员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如需由值班人员运行送电操作时,值长填写好“送电联系单”,交值班员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复送电。送电后,在联系单上记下送电时间,执行人签名后由值长通知主操作员“可以试运”。
5.4.9.3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如需要由值班员断开电源措施时,仍应有值长填写“停电联系单”交值班员停电,只有在收到已执行断开电源措施后的“停电联系单”,方可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9.4 如果试运行后检修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4.10 事故抢修工作
5.4.10.1 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h的仍应填写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5.4.10.2 对不填写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的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电安生[1994]227号文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5.4.10.3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写工作票的一切工作应根据当值值长的口头命令或征得其同意后进行。若工作由非值班人员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当值值长的允许。
5.4.11 工作终结
5.4.11.1 检修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施工现场。
5.4.11.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期检修现场按照活完、料尽、场地清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已符合设备正常运行条件时办理终结手续,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4.11.3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终结时间,各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各方留存一份。
5.4.11.4 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设备变动记录簿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5.4.11.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关交回所持一份工作票。
5.4.11.6 每月底由生产运行部门和检修队安全员各自收回工作票分别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生产副总。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安全专责保存3个月备查。
5.4.11.7 电气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后,运行与电气检修双方各留一份,分别存放。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3个月。一种工作票虽办理终结,因故措施不能拆除时,工作票暂存运行值,当措施拆除后,由运行值通知检修将票取回。
5.5工作票不合标准
5.5.1 作票未填编号,未填工作人数。
5.5.2 工作票上的任务、地点与措施内容不相符合。
5.5.3 安全措施写错、不全、不清楚或不符合dl408-1991及电安生[1994]227号文的要求。
5.5.4 未按票面规定和填写要求填写、签章以及主要项目漏填或填写不全。
5.5.5 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又是另一工作票的负责人。
5.5.6 要求拉开隔离开关或应开、关的阀门只填写设备名称而没有设备系统编号(有双重编号者)。
5.5.7 工作票超过计划时间8h而未办延期。
5.5.8 工作结束后未办理竣工手续。
5.5.9 工作票不完整(丢失一份)或较严重损坏。
5.5.10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未经领导批准的。
5.5.11 工作负责人不履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将工作票压在运行岗位)
6检查与考核
6.1 工作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由专责安全员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对于在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工作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将按q/2004-2002规定进行考核。
第11篇 文印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文印管理,节约文印费用开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机关文印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印室在综合管理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文印室工作范围:打印各种文件、稿件、报告、总结、表格、简报、信息、情况反映等其它需要打印的材料。
第四条 文印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第五条 文印室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程序签发各类公文、文件、文稿、纪要、决定等。
2、文稿要求随到随打印,不得拖延,不得有为难情绪,有规定时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任务。
3、公文、文书打印排版力求精美,天、地边,行、字距设置合理,版面要求整洁干净,无墨渍。
4、按原稿载明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或少印,不得随意修改原文。
5、打印做到认真细致,讲求质量,减少差错率,文书差错率不得超过1%。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种打印设备和编辑软件的使用方法。
7、励行节约,避免浪费,文印室设备、耗材等任何物品,不得随意送、借他人。
8、保持文印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六条 受理打印任务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七条 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
第八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十条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十一条 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
第十二条 打印耗材由综合管理部控制,可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 公司文件资料原则在公司文印室打印,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复印、装订的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出打印等。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第12篇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由秘书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办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建立收发文登记薄,对各种文件、资料及时做好登记、分发、归集。坚持对密级文件和资料一月进行一次清理,严格借阅登记手续。
3、起草、印发各种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办文程序和质量要求。
4、加强密级文件、资料的保管,不准随意带走、散发、遗失、出售密级文件、资料。
5、对本办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磁性载体等原始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丢失或者擅自销毁。
6、年终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收、整理立卷和归档。
7、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高温等,对破损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建立健全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档案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等情况进行统计,任何个人不得损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
9、档案人员在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13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国家干部或企业的干部岗位,对于其人事档案管理如何制定相关的制度。
制度中包括哪些详细的档案管理内容呢以下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
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
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
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
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
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
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
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
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
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14篇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
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5篇 陶艺工作室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如:熟悉器材,工具材料的摆放等。
2、非经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3、陶艺室内设备不得随意乱动,室内一切物品不得随意带出教室。
4、爱护公物、器材,细心操作,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如发生损坏机器事故,要有当事人酌情赔偿。
5、下课后,任课教师应与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器材使用情况,填写使用记录,关闭门窗。
6、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丢纸屑、污物。
7、任课教师使用陶艺室,需提前一天通知管理人员,特殊情况提前半天向教导处申请,待教导处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以便管理人员及时做统筹安排。
8、陶艺室为课堂教学热情服务,因工作需要使用者,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器材,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准使用器材。
第16篇 气体分析管理工作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瓶装氧气气体质量的分析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
2. 内容与要求。
2.1 氧含量的测定方法可用铜氨溶液吸收法或其它方法进行测定。
2.2 外购液氧的质量不仅应查看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证书,而且要有专人妥善保管好产品质量证书。
2.3 瓶装氧气按下表随机抽样,成批验收。
抽样检查表
批量(瓶)
1~8
9~15
16~24
26~50
>51
抽样数(瓶)
2
3
4
5
6
2.4 提供验收的批 由一次连续充装或一个操作班充装的质量相同的瓶装气瓶构成。
2.5 当检验结果全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时,整批验收。
2.6 当被检查样品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时,则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查,若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整批为不合格产品。
2.7 不合格瓶装氧气禁止外销给用户。
2.8 气体(瓶装气体)的分析报告,应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期限为一年。
3. 检查考核
3.1安全技术负责人应每天检查氧气(瓶装)的分析报告。对于不合格氧气要及时查找原因,安全及时地处理。
3.2对于不合格瓶装氧气流入用户,要及时追回,并严格按本站规定考核。
第17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工作检查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工作检查
一、目的: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及保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
三、职责:
1.保安部经理对各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
2.管理处主任:对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作为对保安队长的考核依据。
3.保安队长:对保安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作为对领班、副领班进行考核的依据。
4.保安领班: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作为对保安员进行考核的依据。
四、相关文件: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安工作手册
3.各管理处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操作规程:
1.检查分为日检、周检、月检。
2.日检是保安队长、领班、副领班根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对保安队所有工作及队员进行检查,其中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夜间查岗,并将日检情况记录,作为月底工作考核的依据。
3.周检是指管理处主任对保安工作进行全面考查。
4.月检是指保安部经理、督导队对各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18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毒气、噪声等各种职业性危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每年应提取一定比例的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用于改善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及改进落后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制度如下: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确定
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由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经公司办公会议协商通过后予以批复。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就业前入职培训、入职和在岗定期健康检查及离职前的健康检查费用;
(2)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费用
(3)根据长期规划和短期实施计划,对职业性危害严重的场所和项目分批进行治理的费用;
(4)添置必要的监测设备,进行职业危害评价、作业环境监测费用;
(5)建立防治职业性危害和安全设施的费用;
(6)个人防护用品更新的费用。
各部门认真执行本制度,切实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第19篇 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采煤工作面及两巷文明生产,提高工作质量和保持良好工作环境,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验收标准,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三)采煤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液压支架(柱)实行编号管理,号牌清晰端正;超前支护必须打成一条直线,三用阀注液口与巷道平行;上下顺槽堆放材料的料场要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影响行人、运料、通风的地点,实行挂牌管理。
(四)两巷管线吊挂位置及高度要统一,管线吊挂要平直,电话、信号器、按钮上墙或上架吊挂整齐;电缆、管线垂度适当,不交叉、不脱钩,接线盒必须两点以上固定,闲余电缆、管线分类盘放整齐。
(五)各种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内容齐全、板面整洁,字迹清晰,且与施工现场相符,内容应根据工作面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六)工作面及两巷内无积水、淤泥、漏液,无煤尘、煤矸堆积、无失修支护。零星材料和废旧材料要及时回收,严禁乱扔乱放。
第20篇 k矿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进行煤体注水:
(一)围岩有严重的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地板变形。
(二)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劳动条件恶化,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
(三)原有自然水份或防灭火灌浆后煤层水份大于4%。
(四)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五)煤层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六)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措施的下层(分层)。
工作面注水前要编制注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纳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执行。打钻注水情况要及时填入“注水台帐”,经常分析注水效果。
第二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凡供水水压、水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安装加压泵,并与采煤机闭锁,加压泵不开,采煤机就无法启动。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进行处理。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
第三条 综采工作面应安装使用架间喷雾装置,每10米安设一道,单体液压支柱每20米安装一组放顶喷雾(采用放炮作业的可用放炮喷雾代替),放顶煤工作面每个放煤口必须安设放煤自动喷雾,雾化好,使用正常。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除尘器。
第四条 机掘工作面应推广安装使用除尘风机。
第五条 采掘爆破作业时必须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每20米安设一组放炮喷雾,炮掘作业时要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安装使用爆破自动喷雾装置。喷雾应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在爆破后喷雾时间不少于10min。爆破前后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3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冲洗。
第六条 回采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净化水幕,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 凡在井下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后,风流中的粉尘浓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时,均要佩带防尘口罩(回采、掘进面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第八条 通风部门要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情况每月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