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部门。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 调达部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
3.2 调达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
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总经理代表审批。
3.4 调达部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4.1.1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4.1.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
4.1.3 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处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4.1.4 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报总经理审批。
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
4.2.1 从该单位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开始,每年年底汇总后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部、调达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
4.2.2 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给予续用;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确定下一年的《供应商管理台帐》。
4.2.3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报总经理批准,可以随时增加合格供应商或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5 采购程序
5.1 采购各产品时,接到生产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5.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5.3 调达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6 相关记录
6.1 年采购一览表。
6.2 供应商管理台帐。
6.3 合格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