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风电场运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唐集团人〔2004〕690号》文件精神,做好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将培训工作抓紧、抓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培训工作的实施要适当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
第三条 进一步规范培训标准,分级、分步实施培训工作,在设备投运前实现培训达标,持证上岗。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系统内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外委运行及检修维护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培训管理机构
组长:安生部主任
副组长:风电场场长
第六条 人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总体培训方案,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组长对培训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2.按培训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参与确定工作岗位,对培训成绩真实性及确定岗位的公正性负责。
3.负责组织新录用人员入厂前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协调、联系、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场所、培训人员、培训方式等事宜。
2.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依据。
3.负责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对培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4.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风电场培训内容及质量负全责;负责做好风电场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5.风电场场长负责新录用人员入厂前及外委运行及检修单位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培训计划与总结
第六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
(一) 根据风电场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岗位、工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本着“缺啥补啥,急用先学,兼顾企业发展”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每月制定月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安生部,月度培训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安生部。
(二) 培训计划应按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和学习人员分类制定,内容主要以安全规程、本企业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本专业检修(运行)规程、设备说明书及设备维护细则为先导,按照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分层次进行培训。
(三) 对于在岗人员应本着立足本岗位,以充分胜任目前岗位为前提,尽快达到高一级岗位的技能标准。
(四) 对于实习人员应在实习期满后达到上岗的技能标准。
(五) 对于学习人员应达到预期目标,使其对公司的发展历程、先进管理理念,先进技术水平有深入的了解。
(六) 特殊工种(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人员的培训及需外出进行的技术培训应在年度计划中申报,或以书面的形式逐级申报,经批准后,由安生部统一安排,列入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七) 所有生产人员应由高向低签订师徒(或帮带)合同,师傅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负责传授徒弟技术知识及经验,并对徒弟的技能水平负责。安生部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八) 对于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在实施过程中,各风厂必须编制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以使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达到掌握设备性能,具备使用或检修设备的相应技术水平。
第七条 培训计划的实施
(一) 风电场应根据编制的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月度、年度培训计划。
(二) 风电场应结合岗位(工种)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自学、集中授课、考问讲解、现场实际操作、作业前复述、实际技能训练、专题分析、互相讨论等方式,完成学习计划内容,提高职工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三) 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的实际及自身情况,积极开展自学并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同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 需外协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项目,在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时,应列入具体的培训时间、内容、详细资料、负责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的程度等。
(五) 对本单位技术领域的薄弱环节或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作为培训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六) 每位职工应有《班组培训记录簿》,认真及时填写培训内容。培训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并签字。
(七) 职工每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八条 培训总结
(一) 风电场要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报送安生部。
(二) 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在次年的1月10日前报送安生部。
(三) 培训总结应具体,应综合评价本单位培训内容及实际效果,总结在培训方式、奖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并制定今后的实施措施。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九条 培训方式
(一)员工培训可分为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两种。
(二)外出脱产培训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在岗培训时充分利用问答栏、考问讲解、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四)新招聘未从事过电力生产的人员,需通过理论培训和实际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条 培训管理
(一)培训考核是衡量职工实际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风电场内部的培训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和考核,安生部负责对二级单位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工作。
(二)风电场负责对生产人员培训绩效的考评工作,考评应以实际技能为主,考试问答为辅的方式,每月进行1次,并将考评结果记入职工的培训档案。
(三)风电场应建立生产人员培训档案,将各阶段培训成绩、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等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培训结束后惩奖和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职工培训档案需留档至少一年。班组无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记录簿,每少一项扣罚风电场负责人50-200元。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组织培训授课、考试等,每发生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五)培训考试中发现一次作弊,扣罚当事人50-100元。
(六)参加风电场组织的集中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扣罚50-100元,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七)风电场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计划、总结,每次扣罚风电场责任人100-200元。
(八)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问答栏不合格扣罚责任班组20元,每少一次扣罚50元。
(九)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大赛,取得好成绩时由公司进行嘉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华能风电场运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唐集团人〔2004〕690号》文件精神,做好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将培训工作抓紧、抓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培训工作的实施要适当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
第三条 进一步规范培训标准,分级、分步实施培训工作,在设备投运前实现培训达标,持证上岗。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系统内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外委运行及检修维护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培训管理机构
组长:安生部主任
副组长:风电场场长
第六条 人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总体培训方案,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组长对培训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2.按培训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参与确定工作岗位,对培训成绩真实性及确定岗位的公正性负责。
3.负责组织新录用人员入厂前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协调、联系、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场所、培训人员、培训方式等事宜。
2.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依据。
3.负责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对培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4.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风电场培训内容及质量负全责;负责做好风电场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5.风电场场长负责新录用人员入厂前及外委运行及检修单位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培训计划与总结
第六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
(一) 根据风电场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岗位、工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本着“缺啥补啥,急用先学,兼顾企业发展”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每月制定月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安生部,月度培训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安生部。
(二) 培训计划应按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和学习人员分类制定,内容主要以安全规程、本企业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本专业检修(运行)规程、设备说明书及设备维护细则为先导,按照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分层次进行培训。
(三) 对于在岗人员应本着立足本岗位,以充分胜任目前岗位为前提,尽快达到高一级岗位的技能标准。
(四) 对于实习人员应在实习期满后达到上岗的技能标准。
(五) 对于学习人员应达到预期目标,使其对公司的发展历程、先进管理理念,先进技术水平有深入的了解。
(六) 特殊工种(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人员的培训及需外出进行的技术培训应在年度计划中申报,或以书面的形式逐级申报,经批准后,由安生部统一安排,列入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七) 所有生产人员应由高向低签订师徒(或帮带)合同,师傅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负责传授徒弟技术知识及经验,并对徒弟的技能水平负责。安生部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八) 对于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在实施过程中,各风厂必须编制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以使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达到掌握设备性能,具备使用或检修设备的相应技术水平。
第七条 培训计划的实施
(一) 风电场应根据编制的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月度、年度培训计划。
(二) 风电场应结合岗位(工种)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自学、集中授课、考问讲解、现场实际操作、作业前复述、实际技能训练、专题分析、互相讨论等方式,完成学习计划内容,提高职工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三) 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的实际及自身情况,积极开展自学并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同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 需外协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项目,在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时,应列入具体的培训时间、内容、详细资料、负责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的程度等。
(五) 对本单位技术领域的薄弱环节或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作为培训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六) 每位职工应有《班组培训记录簿》,认真及时填写培训内容。培训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并签字。
(七) 职工每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八条 培训总结
(一) 风电场要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报送安生部。
(二) 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在次年的1月10日前报送安生部。
(三) 培训总结应具体,应综合评价本单位培训内容及实际效果,总结在培训方式、奖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并制定今后的实施措施。
第四章培训管理
第九条 培训方式
(一)员工培训可分为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两种。
(二)外出脱产培训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在岗培训时充分利用问答栏、考问讲解、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四)新招聘未从事过电力生产的人员,需通过理论培训和实际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条培训管理
(一)培训考核是衡量职工实际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风电场内部的培训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和考核,安生部负责对二级单位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工作。
(二)风电场负责对生产人员培训绩效的考评工作,考评应以实际技能为主,考试问答为辅的方式,每月进行1次,并将考评结果记入职工的培训档案。
(三)风电场应建立生产人员培训档案,将各阶段培训成绩、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等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培训结束后惩奖和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职工培训档案需留档至少一年。班组无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记录簿,每少一项扣罚风电场负责人50-200元。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组织培训授课、考试等,每发生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五)培训考试中发现一次作弊,扣罚当事人50-100元。
(六)参加风电场组织的集中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扣罚50-100元,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七)风电场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计划、总结,每次扣罚风电场责任人100-200元。
(八)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问答栏不合格扣罚责任班组20元,每少一次扣罚50元。
(九)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大赛,取得好成绩时由公司进行嘉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