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帐款管理等。
1、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损等环节的手续,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确认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主要分五大类,并实行归口管理,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和其它(含被服类)归属总务处管理;专业设备归属设备科管理;图书类归属图书室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3)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的的程序为:由使用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应的采购部门(总务处、设备科),由采购部门组织人员予以论证审核,进行统一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予以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符合要求或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部帐、明细帐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领用的管理
固定资产入库后应由使用科室及时领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帐,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
加强使用科室之间相互调换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调拨制度。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调拨管理人员(或由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兼),固定资产的调拨领用办理调拨手续,调拨时应填写调拨单,经使用科室双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签字认可后,方予以调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调整相应的帐户以保障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帐,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其中:万元以上设备报废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6)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7)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
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2、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要求,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2)出入库管理
材料、物资到货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采购员进行材料物资验收,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做应付帐款挂帐,一份仓库留存,一份付款时随同发票一同送财务处。
材料物资的出库,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定额及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填写材料领料单,对物资材料退库、调换应填开红字领料单冲帐,调换的材料要重开领单,退回的材料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3)物资储存管理
材料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材料保管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防盗、防潮、防火的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材料,以保证材料的不受损、不短缺。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帐,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3、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增强质量意识,严把药品质量关,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药品价格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2)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帐本核对,保持帐帐相符,如实存与帐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领导批准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3)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药品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处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库汇总表交财务处进行核对和帐务处理。
(4)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
(5)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物价管理部门的通知或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节器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药库记帐,一份报收费管理科备案,一份送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指定日期执行新的价格。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6)各药库、药房对剧毒、麻醉、精神等特种药品的采购、领用、消耗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设专门帐簿进行登记。存放指定地点,每月统计、核对,以防差错,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松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7)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长降原因。设置分类帐,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8)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4、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具体管理办法详见《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5、应收帐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1)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医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处理。
(2)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在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3)其他应收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