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
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
一、暂扣。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财物的,必须出具扣押通知书、扣押清单,执行人应将扣押财物于当天移交仓库保管员进库,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登记。
对扣押财物应录入电子办公系统暂扣罚没物资管理模块,做好登记。
三、处置。
对罚没物资、处罚决定书生效后10日内移交罚没物资仓库,实行专人负责保管。按县局要求统一销毁或拍卖,并做好记录。罚没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注:暂扣、罚没物资保管员:
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员:
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
一、暂扣。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财物的,必须出具扣押通知书、扣押清单,执行人应将扣押财物于当天移交仓库保管员进库,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登记。
对扣押财物应录入电子办公系统暂扣罚没物资管理模块,做好登记。
三、处置。
对罚没物资、处罚决定书生效后10日内移交罚没物资仓库,实行专人负责保管。按县局要求统一销毁或拍卖,并做好记录。罚没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注:暂扣、罚没物资保管员:
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员:
工商所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制度一、暂扣。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财物的,必须出具扣押通知书、扣押清单,执行人应将扣押财物于当天移交仓库保管员进库,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