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物资管理制度
1.管理范围为所有登记在册的物资(低值易耗品单列)
2.交接班时应对工具物资详细交接,因交接不明出现物资丢损由上下两班平均负责,若整个岗位平均负责。
3.交接或归还物资时,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否则当班者可以拒收.
4.工具物资交接班时,若因查验不周而收接损坏或脏乱的工具由接班者负责.
5.工具的使用严格按正常使用方法和用途使用,严禁野蛮使用或乱使用及私自外借.
6.由于其质量部题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的工具损坏,由使用者向车间书面说明原因,并负30%的责任.
7.因违章使用或野蛮操作而造成的损坏工具,由使用者负完全责任,限期10天照价赔偿,违期双倍罚款.
8.由个人外借入或外借出的工具,由借者负责偿还可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