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具管理制度方案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管理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q/tg125-2007 进货检验实验程序
q/tg261-200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tf03-2007质量奖惩办法
q/tf133-2007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
q/tf1812-2007外购工具验收规范
3职责
3.1 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 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 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 程序
4.1 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 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 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 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 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 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 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 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 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 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 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 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 工具周期检定
4.3.1 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 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c)周检计划实施由工具管理部门编制,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下发检验部门和工具使用部门;
d)周检计划由工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部门及工具使用部门参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但滞后不应超过一个月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f)周检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规定处理后,由丢失单位办理复制申请手续后,方可复制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 外购工具管理
4.4.1 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2 外够工具的进厂检验,按q/tg125-2007《进货检验试验程序》和q/tg1812-2007《外购工具验收规范》执行。
4.4.3 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 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0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 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07《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 工具事故管理
4.5.1 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主要部件损坏,修理工时在30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或严重影响生产的;
b)较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修理工时在45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或直接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 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 工具的修理与报废
4.6.1 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 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 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 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 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 自制工装修理
a)自制待修工装由使用单位填写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一式三份,随待修工装一并交工装制造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中修理内容应填写待修部位、修理依据、损坏原因、修理要求或日期等;
b)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待修工装放在合理位置,根据修理难易程度确定完工日期,当时不能确定的,应先进行交接,2小时内答复修理完工日期,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工具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注明,并送使用单位签字认可;若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门裁决,生产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签署裁决结果,工具管理部门按裁决的完工日期组织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4.6.8 外购工具修理
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 运行记录
a) 工具清领单 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 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 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 工具领料报废单 f) 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 工具事故报告单
第2篇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l、对公用工具各作业组应设立工具管理员,设立工具领取证,持工具领取证交旧领新,并记入工具领取证内。
2、对个人工具建立个人工具领取证,持证交旧领新,并记入帐内。
3、仓库设立工具管理帐(公用、私人工具),月底将各组领取的工具(公私)记入帐内。
4、凡在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应扣罚。
(1) 在服刑期间的罪犯和在生产岗位上的工人,工具有丢失,损坏或不经批准转让他人的,均按工具价值的50~70%扣罚。
(2) 出监犯人交纳工具不全的、调换工种发现工具不全的,按工具价值的60—80%扣罚。
(3) 在生产中发现破坏工具的(包括使用不当的),破坏人写出书面检查,按原价赔偿或加倍罚款。
(4) 确因特殊情况损坏或丢失工具的(如抢险、高空作业等),由本人写出报告,分管干部签字,监区审核,可酌情扣20~30%的工具原值或免于扣罚。
5、各班组应经常清理核对公私工具,发现问题,及时查出原因,如实向领导回报。
第3篇 备品备件工具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行,所申报的设备备件工具型号和数量准确,并保证到厂的备品、备件能及时出库投入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各车间在申报备件工具计划之前,必须同厂内备件库或物资库房核实,确定无储备,才能填写计划表。
2、各车间报计划时,必须确保所报备件与原型号一致,杜绝误报错买,造成物资费用浪费,车间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
3、各车间所报急需备件入库后,要及时开票出库,必须在一周之内领取。
4、各库管员要保持库房内备品备件工具的清洁、完好,杜绝备件在库存期间发生备件损坏或锈蚀。必须根据类型、大小及精度、环境等要求进行分类摆放,并且进行标识,要做到两齐、三清、四号定位和九不。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四号定位:按物类或备件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5、各车间必须设立备品备件台帐,备件使用和领取要有详细登记,台帐要做到帐物相符。
6、各车间在申报备品备件计划时,要按设备的一定比例进行申报,不准多报。
7、各车间计划员填写设备备件计划表,应及时上交设备科计划员,由设备科计划员与物资公司核实,再由分管设备厂长审核后,经厂部第一责任人批准上报。
8、厂内急需备件领回后,要及时更换或安装,如需生产停机才能施工的,必须在停机两次以内完工,或在设备领回15—20天内完工。
9、设备备件的验收程序
9.1备件验收人员除应熟悉机械设备零件、部件及整机检验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熟悉设备维修技术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能严格把好质量关,能协调维修工人预防发生检修施工不合格,以及有一定组织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
9.2备件到货后,由供货单位、合同处、物资部或本厂材料员根据备件类别,通知相关验收负责人或其它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
9.3人员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到货的备件、材料先从外表和外露零件的整齐、防锈、涂漆、美观的技术要求以及标牌规格型号、到各部件与原配设备的外形尺寸,进行初步验收。
9.4重要备件除从外观质量考核外,同时还须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进一步细致验收。
9.5有必要进行分解验收的,根据情况领回后检查验收。
9.6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确认无误的方可签字认定,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不能解决的有权拒绝验收签字,并报设备科处理。
9.7严禁验收人员马虎从事,或与供货单位串通徇私舞弊。
9.8各车间在备件使用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二次检验,保证备件零缺陷。
10、各车间每月将当月备件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同计划一并报设备科。
第4篇 安全检测工具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测试工具管理,理顺管理关系,保证安全测试工
具的精度,准确性和有效性满足规定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测试工具和所属工程使用的安全工具的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测试工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测试工具和所属工程使用的安全工具的管理。
3.2公司项目部负责现场安全测试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校正和定期检测。
4 程序
4.1 安全测试工具的管理
4.1.1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司安全管理部主管下,项目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测试工具管理和维修保养及考评工作.考评与安全检查考评同步进行。
4.1.2 新增
4.1.2.1凡要购置固定安全测试工具的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编制计划,填写申请表,并根据采购金额报相关领导(部门)批准后,由公司实施采购。
4.1.2.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的安全测试工具进行验收,检查安全测试工具的出厂合格证与检定报告,以及工具的完好情况。
4.1.2.3凡新添置的安全测试工具统一编号,录入安全测试工具台帐,负责归集资料建档。
4.1.3向外租赁安全检测工具,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安全要求,进场前必须通过安全管理部门的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工具的完好情况,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定报告.如测试工具经过验证不符合要求,则该测试工具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4.2 安全测试工具的检定,主要采用三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分级如下:
a级管理:国家规定的属于强制检定的测试工具,该类测试工具检定期一般为一年。
b级管理:凡用于测试测量以及生产过程中有具体量值要求的测试工具,该类测试工具检定期一般为一年。
c级管理:
用于生产的凡属检测设备自身性能易变化,使用要求不高,仅作指示等简单用途的,该类测试工具只需确认有cmc标志和出厂合格证、检验证后可以使用。
4.3 安全测试工具的检定校准
安全测试工具在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项目部)必须对其进行检定和校准,并加贴相应标识。
4.4 安全测试工具的标识
对于安全测试工具应进行标识,且每台只允许贴一种标识,具体规定如下:
4.4.1所有已检定合格且经过校准的装置均应有合格标识,标识内容包括:编号,检定日期,检校人员,并应与检定证书相符。
4.4.2对长期不使用或已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测试工具,使用部门(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申报,经核准后进行封存或报废,并标识于测试工具的明显部位.当封存的测试工具需重新启用时,必须由法定检验机构检定合格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准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4.3对发生故障、超差、超期的测试工具应有禁用标识,不得使用。4.5 安全测试工具的使用
4.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测试工具台账.项目部建立现场安全测试工具明细台账,便于管理。
4.5.2 项目部做好定人定工具上岗工作.经过标识的a类与b类测试工具在投入使用时,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所谓专职即了解测试工具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熟练掌握所用测试工具的使用性能。
4.6 安全测试工具保养维护
4.6.1 安全测试工具每月须做现场安全测试工具日常检查保养记录。4.6.2 贵重、精密等安全测试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4.6.3 所有测试工具的存放地点应保持干燥,定期做好防锈,润滑等工作。
4.7 封印的保护安全测试工具(不允许调整的部位、由生产厂家或校准单位采取的防范措施称为封印).任何人不得破坏,如发现封印破坏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出标识并送检定或校准部门重新检定或校准。
4.8 不合格安全测试工具的处理
当测试工具经过检定,确认为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送专业单位修理,并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不合格指:已经损坏,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已超过检定有效期,封印被损坏等。
5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检查所属项目部安全测试工具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测试工具状况等,检查内容应汇总成安全测试工具检查情况总结。
5.2 安全测试工具的检定与检查备案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潍坊市汇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5篇 可移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采购
ehs
生产
电工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
*
*
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
*
*
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
*
*
*= 负责部门 *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7.3电动工具必须双重绝缘且正确接地,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其接线、开关和保护装置有无破损或故障现象。
7.4只有在马上使用前才对工具接通动力,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动力,切断电源。
7.5无论工具是否接通动力,都不得将其对准他人。操作人员的手和身体的其它部位应远离工具动能输出部位。
7.6搬运电动工具时必须手持工具的主体部位,严禁手持电线将工具倒悬于空中搬运,严禁拖拉工具,严禁将工具置于可能滑落的环境。
7.7严禁在易爆或易燃的环境中使用动力工具。
7.8电动工具及其所配元件以及易耗附件的采购,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必须对产品的铭牌、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进行验收。
7.9对电动工具的任何安全改造(如增加防护罩)都应事先征询生产商的专业意见后方可进行。
7.10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绝缘电阻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个人防护装备(ppe)
使用可移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免发生危险。具体配备要求参照《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9检查和维修
9.1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由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新购电动工具必须首先经过电工的的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工工具。
9.2电动工具的检查必须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第6篇 汽修厂计量工具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计量工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量工具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准确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计量工具由专人负责统一存放保管,每年度要年检,确保量具精度。
2、领出使用时做好领用登记,登记处需有领用人的签字记录。
3、使用人员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4、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敲打的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干净,并完好无损的交还保管人存放。
第7篇 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的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是保证安全的测试工具不能损坏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现象存在。
2、新购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都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禁止购入。借出使用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不合格或检测使用周期过期的,禁止使用。
3、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应由专人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保管,做到帐、卡与实物相符。仪器、工具的出产合格证、说明书等附带资料必须分类建档,统一管理。
4、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测试检定,不得过期使用。发现仪器精度下降或损坏的,应及时送去检修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已损坏、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或已淘汰的无修复价值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方可报废。报废的仪器、工具不得继续使用或转让。
第8篇 送电管理所手提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为确保手提电动工具的使用能达到在生产过程中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手提电动工具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以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 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并作好实验和检查记录。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具;
2 对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器具部件应及时更换,手提电动工具定位处不得存放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器具;
3 手提电动工具不得存放在酸、碱等具有腐蚀性物质处。
二手提电动工具的定置
1 手提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场所;
2手提电动工具分类定置存放,存放位置应设醒目的名称标示;
3手提电动工具使用完后应进行整理,按名称编号定位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三手提电动工具的检查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作好检查记录;
2手提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使用;
4 手提电动工具检查标准:
1)外观是否良好;
2)通电后无异常情况,手提电动工具是否正常运作;
二考核
1如发现手提电动工具不合格或存放、管理不规范等按有关规定
考核负责人;
2送电管理所应对手提电动工具试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
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故意损坏手提电动工具应照价赔偿,并扣当月月奖10%;
4外出丢失手提电动工具的,由工作负责人赔偿,并考核到班
组当月月奖10%;
二○○九年二月四日
第9篇 机械工具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工器具的选购、领取和验证:工器具的选用、采购必须由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艺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规定、标准和数量清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提供给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决定采购。
2采购的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国家检验部门的批准证明。
3领用施工队必须认真验收核实,对批量较大的工器具应进行必要的使用前试验试用,做到心中有数。
4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对起重工器具,如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手拉葫芦、绞磨(机动绞磨)、u型环(包括抱杆脱落环)、地锚、钢丝绳和钢丝绳套等必须在每日使用前进行外观检验。
5张力放线设备的各项配套器具,如:卡线器、手拉葫芦、导引绳、牵引绳、临锚架、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试用检查,不准过负荷使用。
6大绳(棕绳、麻绳)、小绳每日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应按安全规程规定范围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观察。
7公用和个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飞车、各种梯子、手持电动工具等,除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外,在工作中更替使用者,双方应进行工器具的交接检验。
8个人用的工器具,实行谁作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施工队队长和安全员监督其使用管理情况,确保使用安全。
9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分部工程结束,必须把使用的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的检查、维护、修理。该报废的一定报废,绝不能留下隐患,短缺的工器具要按工程需要补齐。
第10篇 教务处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教务处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工具、低值耐用品是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保证教学需要、防止积压浪费的原则。低值耐用品规定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其中100元(含100元)~500元之间的必须由学院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且标牌颜色不同于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标牌,100元以下的必须由各实验室自己建明细帐。
一.购置时,需事先拟订申请计划,报系(部)审核批准。
二.采购人员根据申请计划购回的物品,使用人员验收后,100元以下的由使用人员按设备管理部门指定的统一格式作好登记(见附表一)。100元以上的由设备管理部门登记建卡、编号,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各部门每年度末应向实验设备处交低值耐用品的年度统计表(见附表二)。
四.低值耐用品的维护工作由实验室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止积压。
五.实验室间低值耐用品的临时借用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定期归还,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低值耐用品的损坏和丢失赔偿参照《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六.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验室中长期闲置的低值耐用品应每年度清理一次,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入库房或其他实验室。
七.低值耐用品的报废由系(部)决定,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销帐手续。
第11篇 安全工具与接地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
第12篇 防爆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防爆工具
本身具有在工具与工件或设备等碰撞、摩擦时不产生火花的特性的工具。
二、 防爆工具的选购与储存
1 采购部门必须选购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爆工具;使用单位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2 防爆工具由各车间部门申报,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选购。
3 防爆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4 防爆工具的储存应由专人保管,必须设置领用、发放台帐。
三、 防爆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 公司《防爆区管理制度》规定的防爆区内一切与易燃易爆品接触的设备维修、生产操作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若需使用不锈钢工具时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使用。
2 防爆工具严禁加套管超负荷使用,除敲击扳手类以外不得敲击,以免引起因超载断裂和变形,影响正常使用。
3 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合理选择其品种规格,不得以小代大,更不得把它当做钢制工具一样来对待,在使用活扳手、管钳、呆扳手时,要注意受力方向的要求,不得任意反向用力,在使用带刃的工具时,首先应测定工件本身的硬度,如其硬度接近工具硬度时,应仔细小心操作,高于工具硬度时则禁止使用。
4 当工件是由机动旋紧的、半永久性固定的或严重锈蚀的,而使用手动工具前又不采取其他措施的,应禁止使用,以免损坏工具。
5 对于防爆区内作业防爆工具性能无法满足需要时应在普通工具表面涂抹黄油,以增加其防爆性能。
四、考核
1 对于防爆区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工具且未采取任何措施,未造成事故的单位,扣罚当月安全考核分0.5-3分,并扣罚违章作业人员100-200元罚款;外协单位罚款200-500元;对于造成事故的单位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 对于不按防爆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使用防爆工具的未造成工具损坏的,扣罚违章作业人员50-100元罚款;对于造成防爆工具损坏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防爆工具的维护与保养要求
1 防爆工具停用后,应随时擦拭干净;半年内不用者应涂油或用防腐法保存,停用一年以上的应涂油装入袋或箱内储存。
2 对于防爆工具的磨损或损伤部位,尤其是带刃的工具.可在非危险场地进行修整;如损坏磨损严重不宜自己修复时,应报废,不可带病作业。
3 岗位交接班必须严格交接防爆工具;严禁将防爆工具带出厂区,对于此现象一经查处按偷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对于防爆工具遗失者按防爆工具原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六、废旧防爆工具的管理
1 车间、部门领用防爆工具必须执行以旧换新,废旧防爆工具应交车间、部门专职材料员进行管理,严禁丢弃、带出厂区。
2 废旧防爆工具应建立台帐,并将其集中交采购部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