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降低人为因素导致信息系统失效的可能性,形成良好的信息传递渠道,特制定本规范。
1.机房管理规范
1.1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出机房。工作人员出入机房注意锁好房门,未经上级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钥匙、密码等物品或信息外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
1.2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定期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1.3机房内禁止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
1.4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做好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5任何人均不得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
2. 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规范
2.1计算机操作员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使用windows、office、长安福特dms系统及常用软件,并对其所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负有维护保管责任。
2.2任何员工未经授权,不得修改计算机软硬件设置。严禁在工作机共享文件,员工所掌握的工作数据、文件等均属公司所有,严禁拷贝、传播、修改、破坏。凡违反网络操作规程,影响网络运行者罚款100元。
2.3计算机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时应保证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个人的工作文件应随时做好安全存放与备份,不得将个人工作文件存放于“c盘我的文档”。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与系统管理员一同维护好日常网络的安全运行。
2.4计算机操作人员每次开机确保病毒实时监测程序和黑客防火墙程序的正常运行;日常工作中注意保持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掉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
3. 计算机系统安全性维护
3.1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或更换系统软件,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
3.2硬件设备的更新、扩充、修复等工作应当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报上级主管负责人审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硬件设备。
3.3在使用任何外来的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外来媒体的文件前,必须进行杀毒;严禁浏览任何非法网站、黑客网站及不健康的网站,严禁下载带有附件的不明邮件;
3.4系统管理人员负责长安福特dms系统工作权限的设置,员工只能使用自己的工作权限,严禁盗用他人用户名与密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长安福特dms系统上使用的密码一经启用,不得随意修改、公开,并需在行政部做备份,如需修改须事先告知行政部。
3.5各部门如有计算机操作员人员更替,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系统管理员注销或开设新用户。
3.6系统管理人员须严格管理公司无限网络的使用,接入密码要经常更新,以保证无线网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