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节 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一、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若不能按时到达业主家中,应向客服人员说明原因,客服人员还需将原因即时告之业主。
二、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三、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下次)上门时间。
四、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五、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六、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并请业主到客服中心缴纳特约服务费,若维修人员收费后需将收费票据交给业主。
七、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