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维修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钻机管理,降低钻机损坏频率及程度,提高打钻人员素质及钻进效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
各班要经常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水辫是否漏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现漏油漏水现象扣责任人10分。
钻机正常运转三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并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
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外露的丝杆导轨、轴加注润滑油,润滑部位见下表。不按要求加注润滑油,扣责任人20分。
零件名称 | 润滑点位置 | 润滑操作 |
动力头 | 变速箱 | 三个月换润滑油一次 |
卡盘 | 轴承 | 每周加黄油一次 |
机架 | 导轨面 | 每班涂黄油一次 |
支承杆 | 螺杆螺纹 | 每周涂黄油一次 |
未用钻杆必须清理干净并上架,如有乱扔乱放现象,按10分/根扣打钻组总工分。
油管必须捋顺并适当吊挂,如有拧劲、打结、缠绕现象的,发现一次扣打钻组总工分10分。
油泵上两个溢流阀、操作台上的正反转节流阀、进退节流阀严禁随意调节,以免造成油管压裂或钻机不能正常运转。发现乱调者扣责任人100分。
电源线及信号线必须吊挂整齐(严禁用铅丝吊挂),发现电缆吊挂不规范的,扣责任人10分。
下班前要检查油管油位,发现缺油或油位过低,应及时汇报队部,未汇报或油位过低打钻者,发现一次扣打钻组组长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