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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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及时、有效、有序的开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接报修工作的处理。
三、职责:
1.客服专员负责报修信息的记录与传递、结果确认、信息盘点上报、有偿维修收费、报修回访工作;
2.片区经理负责日常巡检的报修工作及具体报修工作的组织、检查与协调;
3.资产管理部负责《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的编制与呈批工作;
4.维修技工按公司服务标准负责维修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租户报修信息受理:
1)报修信息来源--租户报修、员工报修、其他人员报修;
2)报修记录--客服专员在5分钟内记录报修内容(包括:租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的具体内容、发生部位、预约维修时间、报修信息记录人等),填写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中,并在《报修记录表》上登记。
3)信息传递--表单填写完毕后,客服专员及时向所属服务站维修技工派单并在《报修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2.报修处理:
1)维修类别--不收取费用的公共维修类、收取费用的有偿维修类。
2)有偿维修界定--户内灯具、开关、插座、门锁、龙头花洒、软管等在租户承租入住前检查状况是完好的,入住后出现损坏的属有偿维修服务;家私电器(床、柜、桌、椅、热水器、空调等)自然老化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人为原因损坏的除外),空调加冰种在入住1个以内的不属有偿维修服务(已入住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入住时间每个月公司承担10%有偿维修服务费标准计算);
3)维修实施--维修技工领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后,携带相应工具及材料,按照约定上门维修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现场;未约定维修时间的,紧急维修情况的(停水、停电等影租户正常生活及其它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形)10分钟内到场处理,非紧急维修情况的按片区经理要求两天内完成维修处理。
4)报修问题处理结果--维修完成后片区经理/住户检验维修结果并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有偿服务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维修技工于当天下班半小时前将单据交客服专员登记及存档。
5)有偿维修费用--有偿维修费用由客服专员专责收取并出具财务部发放的专用收据,每周星期一由客服专员核对费用后缴纳至财务部。
6)客服专员每月3日前统计上月有偿维修数据,填写《有偿维修汇总表》,呈交行政管理部。
3.维修回访验证及跟踪:
1)客服专员根据返单内容按《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回访事项进行回访,并将回访中不合格项进行再次跟踪处理。维修回访必须'一事一回访',回访形式可采取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
2)客服专员须每日查看、审核《报修记录表》的记录、处理过程;对超过两日未处理、因费用或其他责任问题不能明确处理时间及责任人的报修项目,移交片区经理跟进处理。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30《报修记录表》
2.zc-qr-009《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单》
3.zc-qr-010《有偿服务维修单》
4.zc-qr-031《有偿维修汇总表》
六、支持文件
1.《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一览表》
2.《客户关系维护工作制度》
3.《维修服务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