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技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技防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监督人员、施工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
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a、重要、敏感用户施工,施工人员的政审安全性;
b、资料纪录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点:
①、2米以上的高处塦落事故。
②、触电事故。
③、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d、控制点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无漏洞。
②、检查无差错。
③、设备无故障。
④、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1、施工负责人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用户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3、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在每次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1、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施工点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和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保护,随身携带和使用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止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层操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线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必须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风。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20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