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行政管理制度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行政管理制度
一、门诊是在中心领导下的非营利性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门诊管理实行两级管理机制,由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向中心领导班子负责并管理日常工作。
三、门诊相关工作与其他科室协调共同完成。
四、门诊的财、物、人事等由门诊部主任提交中心批准后执行。其财务管理要符合中心与项目的财务制度与要求,其他各项工作要符合中心的管理制度。
五、门诊所使用的药品、计量器具、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设备、消毒药剂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六、门诊使用的麻醉、精神类药品的购买、使用、档案建立、包装销毁等要符合各种麻醉、精神类药品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门诊产生的医用垃圾和过期报废药品、医疗用品等的处理办法要按照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建立完整完善的纪律制度。
八、门诊实行岗位责任制,门诊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度,避免医疗事故,严禁医疗不正之风,减少医患纠纷。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医疗管理制度
一、门诊提供医疗、预防、咨询等工作为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门诊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由门诊部主任负责。诊疗医师、护士、药剂师等工作人员在门诊部主任的管理下进行医疗卫生工作。
三、门诊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行分级指导制。依次由高、中、初级职称进行指导工作,在下级医疗卫生人员不能解决医疗问题时应逐级向上级医疗卫生人员报告处理。
四、门诊诊疗医师要认真接待、诊疗患者并做好相关的诊疗记录,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门诊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治疗医师等在门诊医师的医嘱下工作,认真实行“三查七对”措施。
六、门诊应经常组织各种业务学习,门诊业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门诊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急救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七、门诊定期和不定期对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处工作制度
(一)门诊服药处由专人负责。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门诊服药处严格按照处方医师处方进行发放美沙酮药剂。
(三)门诊服药处严格按照计量要求进行发放美沙酮药剂,发放过程中应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计量误差。
(四)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一人一服,看服下肚”的原则,避免美沙酮流失到门诊外。
(五)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计量器的正常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六)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应在发药中发生美沙酮分漏、滴漏时,停止发药,及时向门诊负责人报告,按照规定核对发药监控录像。
(七)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应对美沙酮包装误差情况及时报告登记。
(八)门诊服药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门诊服药处严禁非该处工作人员进入。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美沙酮管理制度
(一)美沙酮的管理和使用,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
(二)门诊部不得自行配制美沙酮。必须依照国家工作组的要求,按照《*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进行专门渠道采购。
(三)药房每日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回所内库房,不得积存。
(四)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门诊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所办公室批准,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签名需报所办公室备案。
(五)美沙酮的用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每日处方用量。
(六)美沙酮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美沙酮。
(七)中心办公室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门诊的美沙酮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美沙酮,对违反规定滥用美沙酮者,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所领导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美沙酮应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对美沙酮药品库房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九)美沙酮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药房美沙酮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美沙酮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十一)药剂人员在发放美沙酮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放。
(十二)门诊部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门诊的美沙酮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十三)美沙酮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过期失效的美沙酮,应请示国家或省级工作组,进行妥善处理。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登记报告制度
(一)门诊部要建立健全每日领取、交还美沙酮登记,经手人员必须当时、本人签字。登记本一式两份,由所办公室库房和门诊部分别持有,每月进行一次对帐。
(二)门诊部对受治人员发放需严格按照处方、药剂、审核程序进行,处方、药剂、审核人员需分别签字。
(三)处方医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对受治人员的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手续、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或资料不齐备不能发放美沙酮。
(四)对于各项手续齐备的受治人员,要确认为受治者本人时,方可发放美沙酮。
(五)门诊需建立受治者签字登记本,受治者领取美沙酮时需签名确认。签字登记本要含美沙酮的剂量、药物批号、接收编号、服用时间、受治者签名、监督服用者签名等内容。
(六)门诊应每月向中心、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报表,报告美沙酮使用情况以及受治者的服药情况、终止服药情况、申请情况等。
(七)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的各种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