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物的管理,节约经费,降低成本,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公用物品是利用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所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工作用品。
二、采购物品要本着实际需要、适合使用、节约经费的原则,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价廉物美,有使用价值。
三、采购物品应有计划,实行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使用预算内资金,不能超支。
四、采购物品前应先由相应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应科负责人审核,并呈办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五、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物品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六、审批权限。采购物品100元以下由综合科审批;100元至1000元的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至3000元呈主任审批;3000元以上的采购由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七、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协管财务副主任签字――办主任审批。
八、统一保管。采购的物品如摄像机、照相机投影机、手提电脑等由综合科验收后集中统一保管,个人一般不保管公用物品。500元以上(含)属于固定资产,要报会计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使用物品时,应先登记,才能领取。贵重物品的使用,使用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各科使用电脑、电话机及文件柜、沙发、办公台、饮水器等物品由后勤管理员验核后,报会计登记造册,由各科室妥善保管。
九、固定资产和贵重物品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经综合科证实并经办领导同意后,送会计备案注销。
十、凡属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火、防盗,注意保养、维护、维修,确保公用物品不丢失,不损坏。
十一、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在工作变动时,应如数移交,经综合科验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建立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办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成员:各科科长
(一)办公用品采购小组
小组长:综合科科长
组员:出纳、文秘人员
(二)工程采购小组
小组长:工程科科长
组员:会计、工程科人员
(三)指挥通信采购小组
小组长:业务科科长
组员:负责指挥、通信业务人员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