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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第2篇 工业贸易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本公司。
三、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无法解决的事项。
3.2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
四、机构职责与管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其安全生产工作。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4.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
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或多名;
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5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1.6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4.1.7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4.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4.2.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4.2.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4.2.4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劳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公司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4.2.7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2.8负责公司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4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5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6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3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