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qhse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以及提供各项服务的承包商。
3职责(见4.4)
4 程序内容
4.1各单位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并要求做好记录。其他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其主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会同人事处组织进行。详见能力、意识和培训管理程序》(*qds/c*6.01-2006).
4.2依据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的危害和影响,根据其发生的严重性,确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特点,应对如下重点生产活动进行管理或控制,以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4.2.1对“火灾与爆炸”和“毒气和可燃气体泄漏”的管理,按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程序》(*qds /c*6.03-2006)和《应急管理程序》(*qds /c*7.09-2006)中专列的章节以备应急执行。
4.2.2对“交通安全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qds /c*8.06-2006)执行。
4.2.3对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等问题,为控制减少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按《应急管理程序》(*qds /c*7.09-2006)中的有关章节事先组织抢险、救灾(救护)队伍进行演练,以备应急减小事故影响。
4.2.4对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应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qds /c*6.05-2006)严格执行。
4.3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前面提到的各种管理(控制)程序得以贯彻实施,并取得良好绩效,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由各级领导及安全部门组织,按《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责任体系构成、各级领导安全职责、各部门安全职责、员工安全职责和责任制的落实具体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4.2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必须完成公司下发的安全指标和工作任务。
4.4.3对于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4.2各部门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4.2.1要根据每个时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雨季”、“冬季”的安全检查。
4.2.2分管系统领导和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线安全大检查;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对所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应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要行文通报,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3生产作业现场要建立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巡检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
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4生产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4.4.1要害岗位应由地区管理处组织安全、生产运行、管道保护等专业共同认定,经管理处处长审批,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技术素质。
4.4.2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和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和相关的场所。
4.4.3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4.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
4.5.1公司确立站场、穿跨越、隧道、储气库及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要害部位;
4.5.2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领导安全联系点制度,联系人要按时到各自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在安全活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开展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5.3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应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及编制单位和批准日期等,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5.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和初期事故抢救知识的安全培训工作。
4.5.5坚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检查,从员工的素质提高、物的安全状态、设施完善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入手,突出推进岗位巡检制度落实的约束机制建设,确保重点要害部位万无一失。岗位员工要按照巡检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岗位巡回检查,公司将对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4.6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
4.6.1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
(1)生产运行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由公司生产运行处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生产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系统)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4.6.2管道、设备(或装置)投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投运方案,办理投运操作票(或调度指令),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投运要求。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
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投运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检测分析,使之合格。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投运,应通知当地消防、医疗卫生专业部门的人员到场,进行现场保驾。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6)投运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投运,严禁强行投运。
4.6.3管道、设备(或装置)按计划停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停运方案,正常停运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运。停运过程中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运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4.7 加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公司将高温系统本体、高压系统本体、毒害系统本体、易燃易爆系统本体的故障排除和运用高温、高压措施的作业,爆破作业,水下作业,化学药剂、易燃易爆介质排除故障的作业,清管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点炉操作,以及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含铁路罐车)、容器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列为高度危险类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各作业单位要明确作业种类,制定和完善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安全责任,建立约束机制,实行分级管理。
4.7.1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在作业前应编制、审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作业。
4.7.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票的签发必须对所有确认签字、审核程序及相应安全措施的履行进行全面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严格执行“谁确认、谁签字”和“谁签字、谁负责”,要做到先到现场、然后确认、最后签字。
4.7.3《作业票》有关管理程序及具体要求:
(1)动火作业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动火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作业的《作业票》:
4.7.4加强危险性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时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必须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必要时公司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
4.7.5对进行风险性较大作业的承包商实行投标前hse资格审查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各承包商资格审核必须有安全部门的审核意见。
4.8 关键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应严格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
东输管道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9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穿(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各单位要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4.10 乙方的安全管理。
4.10.1各部门在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应按规定,与乙方签定相应的《hse合同》,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10.2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要加强对乙方作业队伍及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hse合同》,加强《hse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乙方应按《hse合同》的要求,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将按合同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款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额不足,乙方应及时补交(或从合同款中扣罚),并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根据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按服务合同价款的2-10%收取。
4.10.3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10.4承包方应加强所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4.11各单位要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令第3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17号《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对所有管道设施作好保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巡查,对管道沿线的违章建筑和危害管道安全的现象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司管道管理部门。
4.12 消防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股份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责任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习、消防检查、消防工作分析总结会议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消防管理办法》执行。
4.13 交通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强化对车队、分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14 公司与各岗位员工签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
4.15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安全状况报告是与hse体系相互依属的一个管理文件,需要有hse体系文件中相关记录作支持,并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中的“检查活动”充分反映出危害识别与评估,并对管理和操作中不符和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文件的信息反馈,实现安全管理。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在每年底应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并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主要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内容:
(1)简述建设、生产状况;
(2)单位安全生产慨况;
(3)安全组织;
(4)安全教育培训;
(5)事故隐患管理(重在产生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治理情况);
(6)事故管理;
(7)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装备;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
(11)交通安全管理;
(12)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攻关等安全科技管理;
(13)安全预评价及“三同时”工作;
(14)健康管理;
(15)制定改进措施等。
报告编写要求数据化、表格化、文件化。
4.16 hse周报、月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数据,各单位必须认真填报,报表要做到准时,数据要真实。
4.17工伤管理
发生工伤,按照北京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18对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科技、安全教育培训等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19事故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qds/c*8.06-2006)执行。
5 相关文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ds/c*6.03-2006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qds/c*7.09-2006 《应急管理程序》
*qds/c*8.06-2006 《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