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分区管理制度
为贯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方位、全过程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光伏电站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光伏电站安全分区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清除隐患,确保光伏电站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使光伏电站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1、场长是逆变器的责任人。
一期逆变器(1#~20#)负责人:邓山军
二期逆变器(1#~4#)负责人:宋长鑫
2、值班员是当值时间段内的安全责任人。
3、场长是光伏电站的责任人。
生产楼负责人:邓山军
库房负责人:苏琴
综合楼负责人:宋长鑫
餐厅负责人:王守忠
4、光伏电站的饮食安全、饮水卫生、防疫由场长负责,光伏电站内及周边治理、员工乘车、光伏电站内进车等由值班员负责。
5、邓山军是光伏电站第一责任人,光伏电站具体安全工作由安全员负责,负责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安全责任区的管理。
二、加强防范,摸清底数。
各责任人要随时查看,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消除隐患。
三、加强教育,警钟长鸣。
光伏电站要长抓不懈,通过各种形式对员工安全教育,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学生的纪律,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防范得力,措施果断。
在日常工作中负责人必须在场督查,如出现意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弥补,并及时上报。
五、严肃纪律,责任到位。
如因疏忽大意,擅离职守,教育督查不利,造成员工安全事故,采取倒推制追查责任法,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调离本单位等处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光伏电站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