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