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 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 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 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 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 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